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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以理性之约构筑现代国家权力与公民自由的基石
铛铛铃2025-09-11【人文】707人已围观
简介
今天为你介绍的这本书叫《社会契约论》。
这是一本政治哲学名著,它的作者卢梭是18世纪著名的政治思想家,被誉为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最重要的著作,也是他唯一一本正面设计政治制度的理论作品。
作为一本深深影响人类发展的著作,《社会契约论》这个名字经常出现在各类阅读的榜单里面,甚至连基础教育使用的政治历史课本,它都是绕不开的基本知识。
但是当你作为一个一般的读者,第一次翻开这本只有200多页的小册子时,会发现这是一本非常难理解的书。很多时候可能根本不知道卢梭到底在说什么。
这种非常不快的阅读体验有两个原因。
第一,卢梭不是一个职业哲学家,他的论述散乱,理论体系并不严密。
第二,《社会契约论》的写作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喊话对象,就是日内瓦的政治反对派。日内瓦是卢梭的出生地。自1749年卢梭成名之后,他一直关注日内瓦平民反抗寡头统治的政治斗争,并且成为这个政治反对派的理论源泉。
《社会契约论》里边的许多文字背后,都对应着日内瓦人关心的政治问题。比如在这本书的第四章,卢梭花了很大的篇幅去分析罗马共和国的政治体制,论述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卢梭之所以这么做,因为罗马共和国的历史是当时日内瓦共和国公民的常识,也是反抗者的思想资源。
所以对今天的一般读者,尤其是我们这些东方读者来说,第四章这部分的内容可以说是莫名其妙,但对当时的日内瓦人来说,却是异常的亲切好懂。
所以要想明了卢梭这本著作提出的政治原理,简单复述一下书中内容,摘一点名言警句,读一读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我会补入大量的外部知识,从两个方面为大家串讲明白。
第一,在书中,卢梭到底构想了怎样的政治制度。
第二,《社会契约论》是如何在历史中产生影响的。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卢梭到底设计了怎样的政治制度。
我们知道,一部人类历史就是一部政治秩序的历史。几千年来,人类有着一个永恒的疑问,什么样的政治才是好的呢?现有的政治体制是否真的合理正当?各个时代的思想家,像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古罗马的奥古斯丁,都试图提供自己的答案。
到了17、18世纪,人们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一套理论在欧洲流行起来,这就是社会契约理论。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在政治秩序出现之前,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中,这时候人们享有天赋的权利,自由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这个自由没有边界,人们可以只凭自己的意愿做事。但是人在生活中必然要和同类打交道,人和人之间会有依赖,更会有冲突、竞争。当这层矛盾愈演愈烈时,大家为了更好地共同生活下去,就要协商出一套秩序来。为此,他们缔结社会契约,自愿组成共同体,建立政府负责管理维持。这样人类就步入了政治社会。
在卢梭生活的18世纪,君主专制是政治的主流,受过良好教育的欧洲人,大都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不少理论家也用社会契约理论论证这种体制的正当性。在他们看来,自然状态下的人没有能力控制无限的自由,为了一己之私,他们几乎无所不为,野蛮肮脏,人和人之间处于战争状态,这有点类似我们人性恶的说法。这样的自由要它何用?为了早日摆脱这种恐怖的零和游戏,人们主动出让自己的所有权利,包括自由,给一个绝对的权威,接受他的统治。有了这个“卖身契”,政治秩序就诞生了,每个人终于可以让自己免于一死了。而当时最能满足这一要求的制度,就是绝对的君主专制。
但是卢梭不认可这套解法。在18世纪,欧洲正在经历一场启蒙运动,不少激进的理论家对君主专制不满。在他们看来,政治秩序正是应该建立在善意之上,而不是罪恶和恐怖。卢梭就是这一主张的倡导者。在他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做人最基本的资格,这种事情绝无可能是自愿的。现实中的人们屈服于专制的强大力量,只是一种扭曲的状态,人类有改变现有制度,寻求更好制度的空间。
为此,他给出了社会契约的另一个版本。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一开始他们关注的只是自己的生存问题,他们有同情心,为了应对生存的困难,也会彼此协作。只是在这一过程中,人逐渐放大了自己的欲望,产生了嫉妒、竞争和财产观念。卢梭把这些想法叫做自爱。自爱并没有让人的善意消逝,但当他占据上风的时候,人就会侵夺别人的自由,一点一点堕落下去。到最后,在堕落中占据优势的少数人,通过欺诈或强制手段,迫使其他人认可一种秩序,放弃自由,为他们服务,沦为被统治的奴隶,这才有了今天的政治局面。这也就是《社会契约论》开篇有一句话:“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接下来,卢梭认为,人和人打交道是无法避免的,人类早晚都要走入政治社会。那么有没有办法在获得政治秩序的同时,还能让所有人都不失去自由呢?这就要解决两个障碍。第一,怎样才能有一个平等的政治秩序,因为人失去了平等才会失去自由;第二,怎么改变自然状态下无限的自由,无限的自由让人不能友好共存。
为此,卢梭提出了一个政治模式,只要一群人组成的政治共同体从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出发,一致通过一个契约,然后再让这个共同体作为权威,把协商出来的契约写成法律,最后在共同体中成立一个政府,让这个政府负责法律的执行,就一切OK了。等等,说了这半天,这套玩法和自由有什么关系呢?
首先,这个模式是平等的,因为这次签约所有人必须一致通过,而不是一部分人拟一个条款,让另一部分人去同意,这就解决了原先建立政治秩序的时候,总有人凌驾在别人头上的问题。其次,这次签约目标是实现共同利益,所以人们会根据理性计算,放弃在自然状态下无限的自由,道德就此诞生,人们尊重自己的自由,也尊重他人的自由,这样大家设置好边界,就能互利互惠。这样人们依然享受自由,不过这个自由变成了受到道德约束的社会自由。
这样一来,保障自由的两个障碍都解决了,人们就可以在政治秩序下享受自由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准备回到《社会契约论》这本书本身了。因为这本书的很多术语和思考方式很18世纪,放在今天不是很好理解。
在卢梭的时代,人们讨论政治的时候,喜欢把政治共同体比作一个有意志的人,这个人有自己的意志,也有自己的行动能力,而且行动受到意志的支配。在卢梭看来,人们组成政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可以类比成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这个人就叫主权者。
那么主权者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刚才提到了18世纪,君主专制非常盛行,在当时,主权这个概念就是指专制君主的绝对权力,主权者就是专制君主本人,这是一个绝对的权威,不容置疑。而卢梭则更新了主权者的内涵,在他这里,主权者就是一个人民组成的政治共同体,是这个共同体具有最高的权威,而不是其中的某个人。所以主权是不能转让、不能分割,更不能被代表的。
在卢梭看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主权者永远一致,如果有那么一两次,那也不过是巧合而已。这样,卢梭就创造了一个对后世影响非常大的观念,叫做主权在民。
那么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存在,主权者应该有自己的意志,主权者的意志就是人民共同体的公共意志,也叫做公益。在这里,卢梭同样借用了18世纪一个重要的概念,公共意志,英文是general will,本身是一个宗教的观念。这个观念认为上帝为救赎人类,用自己的睿智选取了一套规则,比如一个球从天上掉下来,如果砸到人,球的速度和伤害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不会有所偏私。只有你主动理解了上帝的这个意志,就相当于掌握了事情发生的原理,就能按部就班获得救赎。
在《社会契约论》之中,卢梭也更换了这个公义的内涵,上帝的公义让人得到救赎,政治共同体的公义则指向公共福祉。不过对这个公益,卢梭做了一点补充。有没有可能出现所有人都同意,但是不能成为公益的东西呢?有,比如所有的学生都赞成不惩罚作弊的人,这完全是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私心出发,好让自己作弊不被惩罚。这种见不得光的想法就不能算是公益,但他又被全票通过了。卢梭称这种做法叫众议,也就是大众的意见,只是大家意志的集合,没有超越性。比如大家都同意做坏事,这个的确是所有人的共同思想,但他显然没有可称道的地方。公义则不同,虽然它来自人民的意愿,但他像上帝的公义那样是有超越性的。
好了,这样一来,我们的主权者就有了自己的意志。那么这个意志用来干什么呢?在18世纪君主专制之下,君主作为主权者,他有权立法,表现的是自己的私意。在卢梭这里,主权者成了人民共同体,人民共同体根据公义立法,这样的法律就是社会契约的内容。因为保障自由是人民签订社会契约的目标,所以立法也就是建立自由的标准。
要建立这个标准,在卢梭看来是很难的一件事情。虽然人民共同体目标明确是要保障自由,但怎样的自由才是好的,这个他们却很难判断。在卢梭看来,制定法律就是把社会契约的内容坐实,人也就从自然状态离开,进入了政治社会。要做到这一点,所有人必须放弃他们所有的自然权利,然后在政治共同体中完成注册,转化为社会权力。打个比方,这就相当于新生儿要剪掉脐带,和过去彻底告别。如果还有人藕断丝连,保留自然的无限自由,就会侵害到社会中的其他成员。这样剪掉了脐带的人,有权强迫他放弃最后一点无限自由,完全进入政治社会。
这一点到底是好是坏,从卢梭的时代开始,就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吵到今天都没有定论。为了应对这样的争论,政治共同体就要选择一个具有超高智慧,对人民的风俗、意愿和理解力有着深刻洞见的人来帮助立法,这个人就叫立法者。比如犹太人中的摩西,他是上帝与以色列人沟通的桥梁,上帝通过他把十戒宣读给全体犹太人。卢梭觉得政治共同体具备了主权,行使主权进行立法是为了保障自由,体现公益,为大家的公共利益服务,立法者的协助不可或缺。这个人不能有私心,更不能觊觎人民共同体的立法权,只能从旁参赞作为顾问,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后来,卢梭也扮演过这样的角色,成了为波兰制定宪法的立法者。他不是波兰公民,自然不可能有私心,而且他在《社会契约论》中,也表现出了巨大的智慧。
好了,到这里,卢梭所预设的由人民组成的政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实现了全体成员对全体成员的统治。如果把他看作一个独立人格的人,他有自己的意志,也就是公义,他有自己的目标、公共福祉,他有自己的行动权利,也就是通过主权立法。这样一来,社会契约就落实为法律,下面要做的就是根据法律来维持共同体的运作了。
说到运作,卢梭打了一个比方,一个人通过大脑发出指令,让手脚活动。我们已经把主权者看作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那么他的活动就需要腿脚,这个腿脚就是政府。有了政府,政府行政是主权者授权的结果。
这样一来,卢梭又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念。因为在他之前的理论家那里,社会契约是人和政府之间达成契约,而卢梭恰恰不这么看。在他这里,契约是人民共同约定的,政府只是一个按照人民共同体的意志办事的机构。在这里,我们把人民共同体,也就是之前的主权者称为国家,国家和政府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帮助大家理解。
不过接下来卢梭进一步说,政府有可能反客为主,成为人民共同体的主人。这样一来,就有一部分人凌驾到所有人头上,社会契约也就无效了,国家也就解体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刚才提到过,达成契约形成公益,通过主权立法确定契约的实际内容,这些都必须人民共同体全体参与,一致通过,因为这些都是理念层面的东西,是国之根本。而政府行政则不同,在卢梭看来,政府依法行政面对的对象不是全体人民,需要专事专办、各司其职,不适用刚才提到全体参与、一致通过的原则,不然很多事情成本太高,根本无法解决。
那么政府运作的时候,会是一个怎样的局面呢?在卢梭看来,政府运作是三种意志的竞争,公益、政府的意愿,还有组成政府的人的个人意愿。最理性的情况就是政府的运作符合公益。在卢梭看来,面对政府事务的时候,如果一个国家有100人,这个政府有十个人,其中任何一个政府的办事员做事的时候,他的出发点是个人的意志,如果是数字一,那么他从政府的意志出发,可能性就只有1/10,从公益的角度出发,就可能只有1%。意志的强弱直接决定了办事的力量和效率。如果大家非常强调政府的效率,那么就只有不断忽视公益,最终政府就会倾向于办事员越来越少,可能只剩下一个人来打理一切,这就是独裁了。而如果从符合公益考虑,则政府的人数应该越来越多,多到把全国的人都纳入,那么这样就毫无效率和力量可言了。
在这样一个标尺之上,如果把公益的实现作为一端,把效率和力量作为另一端,人类政府就存在三种样态,他们分别是直接民主制、贵族制和只有一个人的政府,也就是君主制。在卢梭看来,这三种制度中,贵族制,尤其是选举诞生的贵族制最优,因为他平衡了公益和效率的考量,而且从政的人都是智者精英,还不会出现贵族继承制和君主制带来的名不副实。
但在卢梭看来,人类政治永远是一个不稳定的结构,他提出的社会契约原则虽然是永固的,但政府运作的环境太过复杂,他们侵蚀国家,破坏人民共同体是无法避免的,任何好的政府都只能是权宜之计。
那么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延缓这种侵蚀呢?在卢梭看来有两个手段。第一就是人民共同体定时集会,时刻警惕政府反噬行为,在政府之外制定各种非政府制度,强化公益的实施。为此,他花了大篇幅介绍了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在当时罗马公民就定期集会,后来还制定了保民官,保护全体人民的利益。
第二,卢梭觉得,有必要把他建议的这套保护自由的体制神圣化,也就是模仿当时的天主教,建立一个公民宗教,只保留天主教中的一些原则,比如上帝存在,死后灵魂不灭,同时还加入了国家公民的精神要求,比如信奉法律、热心公众利益、待人理性诚恳等等。而且卢梭在这里还公开批评了法国宗教专制的现实,为了避免当时法国的情况,政教不得合一,天主教这样的宗教不得凌驾到所有人头上,不能成为公益的竞争者,人们只要尊重社会契约,就应该允许他们信仰自己的宗教。
好了,到这儿,这本书讲了什么,我们就讲完了。简单回顾一下,首先,卢梭写《社会契约论》的目的,是为了在政治秩序之中寻求保存自由的可能。其次,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他提出了一套办法,只要一群人组成的政治共同体从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出发,一致通过一个契约,然后再让这个共同体作为权威,把协商出来的契约写成法律,最后在共同体中成立一个政府,让这个政府负责法律的执行,就一切OK了。最后,我们对《社会契约论》做了一番解读,因为18世纪的术语和思维和我们差距很大,所以卢梭的说法需要做一番诠释。概括起来就是,如果把卢梭的政治方案看作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那么人民共同体就是主权者,主权者有自己的意志,也就是公义,人民的全体负责进行立法,并且授权政府作为办事机构进行执法。这样卢梭的书中到底写了什么,也就回答完了。
说完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我们再来谈谈《社会契约论》这本书有着怎样的影响。
要谈一本书的影响,我们就要先谈他的出版传播。在卢梭的时代,欧洲国家普遍都有检查制度,执行这项制度的国家,法国可能是最严厉的。旧制度下的法国书报检查设有专门的官员,书籍出版首先要征得政府的同意,书籍的内容也要全面检查。许多思想家为了避祸,往往匿名发表作品。与其他人不同,卢梭成名后发表作品都会署名,而且名字的位置越来越显眼。当然,对于可能遭到的迫害,卢梭有一套应对策略,他持有日内瓦公民身份,在法国写作,他的作品则拿去荷兰出版,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他都可以狡兔三窟,他都能及时刹住车。
1762年,《社会契约论》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卢梭就对书商千叮万嘱,希望《社会契约论》通过合法途径出口到法国,不要给自己惹麻烦。结果这本书被扣在海关,没能进入法国。后来这本书被人偷偷带回巴黎,在小圈子里传阅,但这也没给卢梭带来什么麻烦。不过这一年他却没能走运到底。1762年,经过卢森堡元帅夫人的帮助,卢梭的另一本著作《埃米尔》在荷兰和法国同步出版。在出版之前,他仔细审阅了法国出版商的合同,其中最重要的官方批准是齐全的。但《埃米尔》出版后没过十来天,政府态度突变,巴黎高等法院把《埃米尔》列为禁书,并且要逮捕卢梭。为什么呢?因为卢梭在书中公开批评了天主教,这种批评在《社会契约论》里谈公民宗教的时候也出现过。得知消息的卢梭逃离法国,开始了长达8年的流亡生涯。
这次查禁给他打击不小。首先,天生敏感的卢梭怀疑元帅夫人张罗出书是有意做局陷害,之后的16年里,卢梭变得特别偏执,一直活在迫害妄想里面。其次,卢梭对宗教的批评引来了论敌的嘲讽,卢梭一面大谈教育,一面抛弃自己亲生骨肉,这么大的污点,当然被他们公之于众,在舆论风潮中推波助澜。这让卢梭回归自我,开始埋头写自传《忏悔录》,追问自己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此后他再也没写过特别有分量的政治作品,《社会契约论》成了他政治思想的总结。
话说回来,《社会契约论》被多少人读过呢?大革命前,图书馆遍布法国,有学者对这一时期的藏书情况做了统计,结果发现,虽然《社会契约论》不得入境,但还真有图书馆可以公开借阅这本书,但这样的图书馆少得可怜,其他启蒙思想家的书情况也类似。这下问题来了,今天我们极力渲染启蒙时代的思想盛况,但在当时,像《社会契约论》这样的书竟是一本难求。那么卢梭,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这还靠得住吗?
要想解答上边这个疑问,我们就不得不说另一本书,这本书我们今天的人很少知道,更没必要去读,但是在大革命之前,它却是不折不扣的畅销小说,这本书就是《2440年》。这本书到底说了些什么,他和卢梭有什么关系,我们又是怎么知道它在当时意义非凡呢?
要了解这些,我们就得先说一下大革命前,法国文化界的情况。当时的巴黎汇集了一批一流的思想家,成了思想文学的朝圣之地。每年都有数万青年慕名而来,希望加入他们的圈子,复制他们的成功。但人的才智毕竟有高下之分,大多数漂在巴黎的年轻人,没有良好的教育积累,也没有卢梭那样的睿智可以脱颖而出,他们对启蒙思想十分崇敬,但难免一知半解,第一流进不去,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这帮青年只好编一些宣传小册子,帮书商搞点策划方案,甚至组团来写定制书。他们的作品会借用一流思想家的观念,表现自己的见识不凡。而书商也觉得禁书最好卖,临摹出来的市场很大,双方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这样的事情连卢梭自己都遇到过,他的一本书就被人剽窃,当然剽窃的办法相当拙劣,就是几句里边抽一句,自己再发挥一下,最后换掉书名、作者,这样的书居然也堂而皇之出版了出来。
其实,高深的启蒙思想,难解的哲学观念,恰恰是通过类似的方式,才普及到大众中去的。许多读者把自己能读懂的部分,用贴近一般人理解的办法讲出来,《2440年》就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2440年》是18世纪的一本科幻小说,场景设定在当时的巴黎,一个英国人把法国的阴暗面掀了个底儿朝天,我们的主人公作为法国人被刺痛了,争执了起来,但现实摆在那里,无法辩驳。结果第二天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来到了2440年的巴黎。在25世纪,法律由公众制定,授权政府负责行政,人们理性诚恳,社会上没有极端的贫富差距,也没有非法随意的逮捕,牧师和僧侣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广场上伟人的雕像,供大家回味公民的价值观念。不难看出,《2440年》的情节就是《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应用,传递给了当时的法国读者。
更有趣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是卢梭的忠实粉丝,在写这本书时,他还加入了一个情节,在25世纪的图书馆中,卢梭的书收藏最多,而卢梭的死敌伏尔泰,因为写的东西都太过肤浅,所以都被拿出去烧了。
那么《2440年》在当时的法国有多畅销呢?有学者做了相当深入的研究。在当时瑞士的纳沙泰尔有一个出版公司,叫纳沙泰尔出版公司,这个公司在当时以销售禁书之名,他们有个说法,你想看的法语书籍,法国不一定找得到,但我们这里一定会有。当时他们通过零售批发商,向法国读者提供违禁图书的订单,订单返回后,再通过中间商把图书走私回法国。纳沙泰尔的生意覆盖到整个法国,甚至引领了当时法国的阅读风尚。纳沙泰尔公司的这种订单被保存到今天,在一份订单上一共有2万8000多本订书,其中《2440年》这本书被订购1300多次,排名第一,占到将近5%的采购量。而且《2440年》这本书还出现在法国海关罚没的书单上,也出现在法国警方突击检查书店的没收单上。这本书从1770年面世之后,前后共有25版,而且还被翻译成其他语言,行销欧洲其他国家。在大革命前,让更多的人通过这样的方式熟悉了卢梭的思想,虽然他们未必能像《社会契约论》中写得那么清晰深刻,而且读者也未必会把书中的理论归到卢梭本人。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此时卢梭已经去世11年了。此时的人们,已经有了直接阅读《社会契约论》的机会,激进的革命领袖,像马拉、罗伯斯庇尔,他们都会援引卢梭的政治观点,来推动现实政治的发展,而这些观点就出自《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中。法国大革命一呼百应的局面,向《2440年》这本书带来的契约论思想大众普及,可以说是居功至伟。
1794年,法国国民公会为了表彰卢梭的思想贡献,将他的骨灰移到了先贤祠中。后来,在通往现代化的革命道路上,凡是以法国革命为参照,来号召人民争取权力的政治家,都会仔细研读卢梭的作品,宣传他的思想。这也就是250年后,卢梭《社会契约论》依旧值得反复阅读的原因。
好,这本《社会契约论》就为你解读到这里,精华笔记在音频下方,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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