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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现场》:“最幸福的死法”引争议,人是否有选择死亡的权利?

铛铛铃2025-09-21人文560人已围观

简介

今天为你解读的这本书叫《安乐死现场》,这是一个日本记者有关安乐死的采访记录。这个人名叫宫下阳一,常年旅居国外。有一天,他的西班牙护士女友一本正经地说:“我要是得了晚期癌症,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安乐死,因为我觉得那是有尊严的死亡。”然后她又问宫下:“你想怎么做?”这个问题把宫下问住了。在他的祖国日本,出于文化的原因,人们很少讨论这个话题。但在欧美国家,近年来寻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关于安乐死是非曲直的讨论也日渐活跃。

2016年初,宫下在瑞士第一次见证了患者安乐死的场景,形容自己被一种身临犯罪现场的心情所包围。宫下对死亡充满恐惧,无法从根本上理解那些病患的心情,于是他带着对安乐死的怀疑态度,对患者和他们的家人、朋友展开采访,探究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他还采访了协助实施安乐死的医生,记录医生内心的挣扎。两年间,宫下辗转六国,在采访过程中,他逐渐理解安乐死,但仍然充满困惑:人到底应该怎样迎来人生最后的日子?

本书共有14万字,再现了发生在欧美、日本等国的真实安乐死现场,也从个人权利、患者家属和医生等维度,描述了围绕安乐死的种种争议。本书出版后,获得了日本最大的综合性出版社讲谈社的非虚构文学奖。

下面我将分成两部分,为你还原有关安乐死的故事和争议:第一,安乐死如何在部分国家走向合法化,又是如何执行的;第二,安乐死的争议有哪些。

先说第一部分,看看部分国家的法规是如何规定安乐死的。

对于安乐死,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在本书中,凡是在迎接自然死亡之前,患者借助医生的手将死期提前的行为,都被认为是安乐死。安乐死在西方并非是最近才有的观念,早在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等不少学者就认为,对老人、病弱者实施自愿的安乐死是合理的。但天主教的出现让许多人开始否定安乐死。天主教徒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帝赋予的,死亡只能由上帝来决定。

15世纪,人文主义思潮在欧洲兴起,思想家们从天赋人权的基本理念出发,认为人不能主动放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提倡安乐死。到了20世纪30年代,纳粹德国在优生学思想的影响下,杀害了20万残疾人,这个事件被称为安乐死计划,这也导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绝大多数国家都忌讳讨论安乐死。

1971年,荷兰发生了波斯特马案,开始推动安乐死在部分国家朝合法化方向发展。波斯特马是一名女医生,她的母亲身患脑溢血,十分痛苦,希望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应母亲的要求,波斯特马向她注射了过量吗啡,致其死亡,随后向警方自首。波斯特马因嘱托杀人罪被起诉,但她的遭遇博得了荷兰人民的同情,人们认为她的行为符合人情伦理,应该得到法律的理解。

1973年,法院作出判决,虽然认定了波斯特马的谋杀指控,但仅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周,并缓期一年执行。波斯特马被免除实刑的判决,成为安乐死合法化运动的一个契机。同年,荷兰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开启了修改刑法的社会运动,希望安乐死合法化。由于遭到保守势力的反对,这场运动历时28年才算成功。荷兰政府先是在实践层面逐步放开了安乐死,最后在2001年通过了《经请求结束生命及协助自杀法》,也就是所谓的安乐死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安乐死法。

它规定了12岁以上的患者,只要符合以下四个标准,就可以申请安乐死:第一,患者必须是自愿的;第二,他有难以忍受的病痛,且没有治愈的希望;第三,医生已向他提供了关于病情的所有信息;第四,他自己和医生共同得出了没有其他解决方案的结论。

安乐死法颁布以后,荷兰每年的安乐死患者数量都在上升。威尔·费萨就是其中一位。2012年,66岁的威尔左颌骨附近长了肿瘤,痛苦异常,不仅要注射吗啡,连胸口也要贴上吗啡贴。严重的时候,他呼吸也变得困难。这年3月初,威尔有了安乐死的想法,和妻子一块找到了自己的家庭医生。

在荷兰,患者要申请安乐死,首先要由家庭医生来判断患者是否满足安乐死法所规定的四个标准,并作出同意的答复。之后会有一名立场中立的医生介入,核实上个医生同意安乐死的整个过程,没问题的话,他会给患者签发同意安乐死的报告书。很快,威尔拿到了同意报告书,和医生商量好了执行安乐死的日期。

2012327日,威尔把亲朋好友请来家,举行了一场聚会,现场笼罩着和睦的气氛,所有人都拿着香槟向威尔送上了祝福。下午三时,实施安乐死的时间到了,威尔点燃了一支最爱的手卷烟,自从确诊以后,他一直在戒烟,他十分满足地将烟吸入肺中。香烟熄灭后,他跟所有人道别:“接下来我要到床上去死了,大家好好享受派对吧。”八位亲人和医生跟着威尔去了卧室,室内鸦雀无声,每个人都高度紧张。

在荷兰,患者可以选择注射还是服药来完成安乐死。如果选择注射,安乐死就由家庭医生来执行,这被称为主动安乐死;如果患者选择服药,医生会把药给患者,然后由患者自己来实施,这被称为协助自杀。相比于主动安乐死,协助自杀从服药开始到死亡时间更长,痛苦相对较大。有些患者觉得要对自己的死负责,不想把包袱甩给医生,会选择协助自杀。威尔选择了注射,理由是不想老是死不了,影响亲友们开派对。

在被注射了两针帮助呼吸和睡眠的药物后,威尔很快迷迷糊糊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降临。就在要注射第三针时,医生突然低下了头,手不停地颤抖,大滴的泪珠夺眶而出,这是他第一次执行安乐死。自从进入威尔家里后,他就不停地对其他人说自己很紧张。看着下不去手的医生,威尔的妻子尼禄忍着泪说:“医生,请让她走吧,我也准备好了。”医生点头,将最后一针注入了威尔体内。10分钟后,医生确认威尔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执行完安乐死以后,医生必须提交安乐死报告书,报告书被转交到地区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分别为法学家、医生和生命伦理学家,他们一起仔细审查,如果发现问题,就会把安乐死事件转变为刑事案件。自从荷兰的安乐死法通过以后,至今还未出现被刑事追究的案例。

截至2021年,安乐死已在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哥伦比亚、加拿大、新西兰、西班牙等八个国家,和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以及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等九个地区实现了合法化。这些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标准和程序大致相同,比如都需要患者是自愿的,且正在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但也有区别。比如在瑞士,主动安乐死是违法的,但是刑法有个特别条款,如果医生不是出于利己动机,去帮助他人自杀,便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换句话说,瑞士允许协助自杀,但是协助自杀的程序由相关机构来制定,而且申请者必须是协助自杀机构的会员,这是为了保证患者进行安乐死完全出于自愿,因为会员要提交事前指示书,在重病发作或事故发生前明确表达过最终选择。

荷兰和比利时允许遭受痛苦的精神疾病患者申请安乐死。美国最为谨慎,不仅规定患者必须年满18岁以上,还要求患者必须满足剩余生命不到六个月的条件,否则不能执行安乐死。

安乐死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相继合法化以后,接受安乐死的人数每年都在攀升。根据荷兰地区审查委员会的《安乐死年度报告书》,2016年,荷兰实施了6091件安乐死,比上一年增加了575件,其中67.9%的人为癌症患者,86%的人超过60岁。

本书记录的绝大部分想要安乐死的人,要么身患绝症,医治无望,要么常年缠绵病榻,生活无法自理。作者还观察到,接受安乐死的人,往往都经历过某些生死观被动摇的场合。她采访的第一位安乐死患者道利斯,就曾目睹丈夫被肺癌击垮。道里斯81岁,癌细胞已经转移到全身,她哽咽着告诉作者:“丈夫在去世前一直痛苦了六周,我不愿像丈夫那样,今后只能痛苦的活着,而是希望就这样幸福的死去。”

协助道里斯安乐死的瑞士医生普莱西科,则是在目睹了父亲自杀未遂的现场后,一步步成了协助自杀的专家。2005年,在她48岁的时候,她父亲第二次脑中风,从此卧床不起也说不出话。有一天早晨,她看见父亲在床上吞下所有的药片,企图自杀。虽然父亲最终捡回了一条命,但从那天起,普莱西科陷入了两难。身为医生和女儿,她觉得应该努力让父亲活下去,但看着父亲深陷痛苦中,她又觉得人为了活下去,有必要忍受这样的痛苦吗?最终,普莱西科决定遵从父亲的意愿。20055月,82岁的父亲在普莱西科和医生的陪伴下,服下了致命药,临终前,父亲还抿了一口自己最喜欢的红酒。那天,普莱西科流泪不止,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无法接受父亲的死。她说:“我充满了不安,但是当我重新感受到她是幸福的离去时,我就想,如果家属也可以理解,那么协助自杀是否就不是一件错事呢?”

自那以后,普莱西科也走上了帮助别人死亡的道路。2011年,她创建了一家名为生命循环的协助自杀机构,在接下来的4年时间里,她帮助150名患者如愿以偿的死去。然而,普莱西科的做法,就连在瑞士国内,也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她的邻居因为讨厌附近每周都有人死亡而投诉她,反对者常常抨击她引导自杀,普莱西科也难免苦恼。

事实上,有关安乐死的争议,不仅让普莱西科这样的医生苦恼,也常常让患者家属饱受挣扎。

第二部分,我们就来讲讲安乐死的争议都有哪些。

首先,人有选择死亡的权利吗?在支持者看来,人人生而自由,每个人对自己负责,当然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尤其是在崇尚个人主义的西方,持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多。但反对的声音也很多,比如我们前面说过的天主教传统,在那些天主教氛围浓厚的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反对安乐死的声音很大,这也使得西班牙人雷蒙·桑佩德罗不得不在朋友雷蒙娜的帮助下,最终服药自杀。

桑佩德罗年轻时曾是一名水手,1968年夏天,25岁的他从海岸上跳水,伤到了脊椎,导致四肢瘫痪。接下来的日子里,桑佩德罗吃饭、翻身、洗澡,甚至更换尿道导管,都需要母亲和嫂子负责,这让他感到非常屈辱。母亲去世后,桑佩德罗似乎失去了支柱,结束生命的念头变得更为强烈。他多次恳求哥哥帮自己自杀,但被哥哥拒绝,哥哥十分恼火的骂他混蛋,告诉他自己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不活下去是不行的。”

1993年,50岁的桑佩德罗展开诉讼,要求西班牙政府准许他由别人协助自杀,他同时上诉到欧洲人权法庭,但未能如愿。桑佩德罗躺在病床上,用嘴叼着小棍,在笔记处理器上打字写文章,诉说想要结束生命的心情。1996年,他的书《地狱来信》公开出版,引起了热议,也引起了雷蒙娜的注意。雷蒙娜主动找到了桑佩德罗,想要帮助他继续努力的活下去。相处过程中,雷蒙娜逐渐爱上了桑佩德罗,但在目睹了桑佩德罗天天痛苦的躺在床上的样子后,雷蒙娜也逐渐认同了安乐死的想法。

在雷蒙娜看来,堕胎合法化以后,女性得到了恩惠,那么同样的,安乐死对痛苦的桑佩德罗来说也是一种恩惠。于是她听从了自己的心声,瞒着桑佩德罗的家人准备了毒药。1998112日,雷蒙娜将毒药放进了杯子里,接着,桑佩德罗用全身唯一能动的嘴巴凑上了吸管,一饮而尽,终于在1998年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为长达29年零四个月的病榻生活画上了休止符。

自杀之前,桑佩德罗录了一段视频,视频里特意问道:“宗教家先生们,对你们来说,尊严意味着什么呢?不管你们怎么认为,对于我来说,这都不是有尊严的生存方式。活着是权利,而不是像我这样要履行的义务。作为义务,我活了29年四个月零几天,即使将这些都放在天平上衡量,也找不到幸福这两个字。”

桑佩德罗的故事后来被拍成了电影《深海长眠》,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西班牙安乐死合法化的进程。直到20213月,西班牙众议院以202票赞成、141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但在通过的当天,仍有天主教徒在议会外抗议。

除了宗教因素,一些传统的集体和家庭观念,也认为死亡不是个人的私事,人是需要对家人和家族负责的。前面我们讲到,桑佩德罗曾多次恳求哥哥帮其自杀,因为在哥哥看来,照顾弟弟是他和家庭的责任,这个责任就是当家人遭遇痛苦时,一起思考如何活下去,而非帮他自杀。所以自始至终,哥哥和嫂子每天如一的为桑佩德罗操劳,每三四个小时就会起来一次,确认他是否睡得安稳。桑佩德罗的嫂子说:“她就跟我的儿子一样照顾他,我反而觉得很快乐。”也正因如此,桑佩德罗死后,他的哥哥和嫂子始终没有原谅雷蒙娜,把她视作破坏家庭的闯入者。

作者认为,桑佩德罗家人的这种家族共同体观念,在东方国家体现的更为明显,儒家思想中就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说法,在多数东方人眼里,孝养孝敬、相互扶持的传统家庭观念根深蒂固。在作者看来,这也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东方国家允许安乐死的原因之一。但雷蒙娜显然有不同的看法,由于在协助自杀时很小心,她最后因证据不足没有被法院定罪,她回归了正常的生活,但有时候车子会被人砸坏,家里的电源也会被人切断,但她告诉作者:“如果真爱一个人,那么实现那个人的幸福就是最好的爱。”当作者提出她的做法或许会给桑佩德罗的家人造成永久的伤痛,雷蒙娜轻描淡写地回答:“那个不就是家人的自私吗?”

其实不管是何种文化背景,选择死亡或者支持安乐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前面提到的威尔的妻子尼禄是一名护士,她在工作中见过了很多死亡,也从一开始就支持了威尔的决定。在威尔安乐死的前夜,她和威尔彻夜未眠,一直在聊天。尼禄告诉作者,自己当时其实很害怕,她说:“我想尽量微笑,而且如果不跟威尔说话,我怕他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所以我彻夜注视着他。”而雷蒙娜向作者回忆安乐死的过程时,眼神空洞,桑佩德罗服下的毒药要30分钟才能见效,雷蒙娜无法目睹爱人挣扎的样子,她冲进了洗手间,坐在马桶上,蜷缩着身子,用双手捂住了耳朵,“太惨了,真是太惨了”,她对作者说,“要是知道会是那样的死法,或许我不会答应,但她依然不后悔协助桑佩德罗自杀。”

就连一些选择安乐死的患者,也极力避免使用安乐死或者协助自杀这样的字眼。书里举了布列塔尼·梅纳德的例子,布列塔尼是名美国女性,29岁的时候,被诊断得了脑瘤中性质最恶劣的胶质瘤,治疗没有效果,只剩六个月的生命。她的病情每况愈下,有时痉挛持续发作30分钟,舌头经常被咬破,视野也不断变得狭窄。布列塔尼不想悲惨的结束生命,而是想被所爱的人簇拥着离去。她在接受媒体采访不止一次地谈到:“我的身体里没有想自杀或者想死的细胞,我想活着,是癌细胞结束了我的生命。”201411月,她选择了安乐死,并事先在社交媒体上做了预告。在美国安乐死合法化的地区,安乐死被称为尊严死,因为协助自杀一词会混淆人们的认知,它放大了患者主动放弃生命的印象,而安乐死这个词又会让人联想到纳粹。

如果说人是否有选择死亡的权利这个争议还相对抽象,那么接下来的争议就更具体了,那就是如何判断患者处于难以忍受的痛苦,且没有治愈的希望。不少医生在接受作者采访时都提到,所谓难以忍受的痛苦是一种感情,没有测量工具,也缺乏清晰明确的客观标准。倘若如此,这是否会造成安乐死的滥用?

实践证明,自荷兰通过第一部法律允许安乐死以来,接受安乐死人群的范围正在逐渐扩大,像荷兰、比利时,已经向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症患者打开了安乐死的大门,但如何评判这些患者确实处于难以忍受的痛苦中,如何确定他们选择安乐死是出于自愿呢?荷兰人希普因为老年痴呆症而获准安乐死,就曾引起舆论哗然。执行安乐死的那年,希普79岁,她的母亲也得了老年痴呆,或许是因为亲眼看见自己母亲因病受苦的样子,希普选择安乐死的想法很强烈。起初,希普的家庭医生认为老年痴呆不符合安乐死的条件,便拒绝了,但希普仍然坚持,家人不得不重新给她找医生,再次接受审查。这一次,医生同意了希普的诉求,认为老年痴呆症无法治愈,她正遭受的精神痛苦同样属于难以忍受的痛苦。

在支持的医生看来,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健康是一种肉体上和精神上同时得到满足的状态,因而人们不能将老年痴呆症和精神疾病患者排除在外。然而,这种看法也频频遭受质疑,被认为是滑坡效应。滑坡效应的意思是某种制度一旦确定,当初提出的理想会随着时间推进向着预想不到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在公开报道中,心理疾病、精神创伤越来越多的成为申请安乐死的理由。例如,2012年,比利时的一对耳聋的双胞胎兄弟,在得知即将失去视力,已无法忍受见不到对方为由获准安乐死。还有一位44岁的变性人南希,在变性手术失败后,认为精神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选择安乐死。2015年,一位入狱30年的强奸杀人犯,自称无法克服暴力性活动,正在经历难以忍受的精神痛苦,申请安乐死被批准,这是比利时安乐死法落实以来第一个获准安乐死的囚犯。同年,年仅24岁的艾米丽因为抑郁症而获准安乐死。

不仅是精神疾病患者,不少国家也开始允许未成年人申请安乐死。安乐死适用范围的不断扩大,难免不让人担心形势失控。据媒体报道,一位名叫西奥布尔的荷兰伦理学家,曾经是安乐死的支持者,是荷兰安乐死审查委员会的委员,2014年,他忧心忡忡地退出了委员会,因为他发现安乐死在欧洲成为了一种时髦的死亡方式,甚至成为部分患者治疗过程中的一项内定模式,使得有些原本可以活下去的病人走向了死亡,他感叹说:“一旦瓶子中的妖怪被释放出来,就很难再把它收回去了。”

近几年,西方还出现了机构将生死商业化的情况,安乐死钱客就是其中一种,这些人时常穿着黑礼服,游走于医院的门诊楼、住院区以及养老院等老人经常出现的地方,公开灌输安乐死是一种有尊严的死法。更可怕的是,如果医生滥用职权怎么办?书中提到,在全美最早实施尊严死亡法的俄勒冈州,每天都有医生建议终末期癌症患者选择死亡。比如,当一位病人被诊断为绝症后,医生会有意无意地向病人询问是否需要开过量的吗啡,这被许多患者视为医生提醒他们安乐死的暗示,但对于这些行为其实很难监管。

普莱西科向作者透露,在瑞士一些监管不严的地方,医生将患者引向主动安乐死的行为每天也都在发生。此外,医生帮助患者安乐死是否符合医学伦理,同样备受争议。在支持者看来,安乐死符合现代医学的目标,那就是不仅要维持人的生命,更要保证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这一观点认为,在患者不能被治愈的情况下,继续延长他们的痛苦是不人道的,应该允许他们在医学的帮助下自由地选择死亡。

而反对安乐死的人认为,医生是处于绝境中的患者的唯一依靠,他们的职责是救生而非猝死。医学之所以不断发展进步,就在于医生能够在所谓的绝症面前不懈奋斗,而安乐死则会使那些勇于进取的医生们失去研究的对象和动力,从而阻碍医学科学的发展。书中写到了一位美国医生肯尼斯·史蒂文森,就持有这样的观点。史蒂文森认为,如果谁都不向患者提出安乐死的反对意见,患者就会被安乐死夺取宝贵的生命。珍妮特·霍尔就是史蒂文森治愈的患者之一,2005年,55岁的珍妮特被诊断为肛门癌,如果不做放化疗,将只剩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于珍妮特来说,失去头发以及与病痛作斗争的苦闷,是任何事都无法比拟的,她恳求史蒂文森给自己一种能安详死去的药,但最终史蒂文森说服珍妮特进行积极治疗,经历近两个月的放化疗后,珍妮特战胜了癌症,到作者写书时,珍妮特仍健在,已经71岁了。

史蒂文森还认为,医学上通常所讲的终末期,也就是患者只剩六个月寿命的这种说法未必正确。就拿糖尿病来说,一旦停止胰岛素供应,患者的生命就会缩短到只剩半年左右,他就成了一个终末期的病人,那在俄勒冈这些尊严死合法化的州,他就可以接受协助自杀。史蒂文森说:“患者拒绝治疗之时就是终末期,而尊严死亡法的通行使死亡变得更近。”

到这里,书中提到的有关安乐死的争议基本上讲完了。事实上,在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批评声中,除了前面讲到的滑坡效应、法律被滥用之外,还有一种声音,这种声音担心一些人会出于减轻家庭负担、优化社会资源分配的目的而主张安乐死,从而诱发社会价值扭曲。例如在老龄化国家社会中,可能形成一种歧视老年人的风气,更进一步,可能会让一些国家和政府忽略长期居家护理的重要性,以及提高医疗资源供给的责任,毕竟安乐死省钱也省时间。

像书中提到的,日本由于“添麻烦”文化根深蒂固,罹患疾病的人们本来就觉得借助家人之手照顾自己是一种耻辱,一旦安乐死合法化以后,患者本人可能察觉到家人、社会中差不多让患者走吧,老年人浪费资源的消极情绪,于是自愿申请安乐死,但这种所谓的自愿是值得怀疑的。

从世界上拥有第一部安乐死法至今,已经过去了20年,围绕他的争议还将继续。两年的采访经历,也让作者本人从深刻质疑安乐死,到开始理解这种选择,但他依然疑虑颇多,无法接受一刀切的促进安乐死合法化。何为安乐死,对于人类来说,什么才是幸福的死法呢?作者没有结论,他想把做最终判断的权利留给读者,因为国家、文化和宗教等价值观的不同,个人的想法也有差异。他说:“死亡方式与生存方式直接相关,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因而死而无憾,不正是全力以赴活过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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