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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人情》:从周礼到科举制,中国政治文明制度容器中的人性变量解析

铛铛铃2025-09-17历史569人已围观

简介

我们今天介绍的这本书叫《制度与人情》。

这本书还有一个副标题,叫做《中国古代政治文化》。它的作者张程,毕业于北京大学,长期钻研中国政治制度史,擅长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解读历史。《制度与人情》就是一本从制度角度来解读古代历史的图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内容非常丰富,这本书从纷繁复杂的历史中,提炼出古代政治制度的四大基本特征,并从文化的角度告诉我们,如何更好地理解古代政治。

首先,我们来看看古代政治制度的四大基本特征。

第一大特征,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充满保守色彩,同时又具有蓬勃的生命力。这两个矛盾的方面,真实地共存于古代政治制度身上。保守说的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超级稳定,有很多衙门一旦设置了就废除不了,就算职权一直被其他部门分割夺走,机构本身也不会轻易裁撤。

举个例子,朝廷有一个机构叫太仆寺,它从秦汉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这个机构原来是负责皇帝出巡,管理车驾和马匹的,后来它的职权就不断地被弱化,像皇家车驾就不归它管了,比如清朝由专门负责皇家事务的内务府包办了,太仆寺管不了天下的车驾,为了方便调度,又有兵部车驾兵马司负责,太仆寺也管不了。最后太仆寺就变成了养马的清水衙门,但就算如此,太仆寺也管不了全国马匹的饲养,这是因为中国绝大多数地方不适合养马,只有北方少数地区草场丰富,有成规模的马场。所以在清朝,北方绝大多数马场因地制宜,由地方都统衙门或满族人自己管理,太仆寺只负责北京城附近屈指可数的几个马场。就这样,太仆寺这个中央部门却一直存在,就是不废除。

那么问题来了,社会不断发展,政治不断演变,会遇到很多新情况,产生很多新问题,旧制度怎么适应新形势呢?决策者不会对旧制度彻底洗牌,而是对原有架构小修小补,赋予一些在原来体制中不起眼的部门新的职权,让他们在旧体制中适应新形势。这种做法在中国古代非常频繁。

我们举个例子,汉武帝雄心壮志,要办的事情很多,但是原来的丞相、太仆寺等三公九卿保密性差,效率不高,汉武帝很不满意,他就把一些事情交给身边帮他处理档案文书的尚书来办理。这个尚书啊,本来只是皇帝身边的私人秘书,负责文书的上传下达,汉武帝让他们参与政务,让这些人逐渐掌握了实权,变成了实权官员。最终,尚书参政的做法规范起来,加入了正式的制度。这个例子恰好说明,古代制度有着蓬勃的生命力。虽然中国传统社会2000多年,绝大多数皇帝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建树,皇帝换了、王朝变了,制度没有大变,但制度绝非是将死的、彻头彻尾不接纳新的事务。像秦始皇、汉武帝、隋文帝等极少数帝王,在历史的关键时,提出了书同文、车同轨、三省六部等新鲜的内容,让这套制度适应新局面,在绝大多数时候平稳运行。客观评判,不能不说其生命力之强。

第二个特征,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广度有余,深度不够。古代政治制度,把传统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包含了进来,大家所能想到的各种问题,都能找到相应的负责的衙门,有些职务安排还有点儿接近咱们现代。比如明清时期,北京城里有专门负责特定国家朝贡事务的大使,比如琉球大使、朝鲜大使,这些人是中国人,他们有两项职责,其一是负责接待这些国家的朝贡使团,这一点有点接近我们今天的外交部礼宾司;其二,他们也部分承担了类似现代大使的角色,负责协调使团与相关部门的事务,只不过现在的某国大使一般要前往他国首都,而那个时候的中国大使则留在自己的京城之内。

但是这套制度并没有发展成为现代体系,满清以后,中国的外交制度还是采纳了西方的那一套东西。再比如如今的公务员考试,在中国推行也就30年左右,是我们从西方引进的,它的源头是英国创造的现代的公务员制度,但是英国人自己承认,他们是受到了中国科举制的启发,发明了公务员制度,中国再把它引进过来,出口转内销了。

那问题也就来了,为什么科举制度没有发展成现代的公务员制度呢?这就是因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深度不够,不追求数量上的内在的精细化,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因子。同理,这样的事情在财政制度上更加明显。比如著名历史学者黄仁宇,一开始是研究明朝财政制度的,他指出,尽管明朝留下的档案卷帙浩繁,保存了大量的财政信息,但是这些海量的资料,从来没有按照合乎科学逻辑的、完整的方法加以编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全都混在一起,各种款项、货币形式从来就没有转换成一种共同的标准加以合并。更要命的是,古代官员也没有意识到数据的价值,从来没有及时更新数据。比如明朝初期,全国进行土地丈量,建立了登记土地的鱼鳞册,作为征收田赋的标准,但是鱼鳞册从来没有实时更新,大量土地变更没有体现在政府档案里。清朝建立以后,鱼鳞图已名存实亡,但是各地的官员依然按照几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的鱼鳞册评估本地的税负,这就导致朝廷的财政管理很大程度上是纸面上的管理,数据和真实情况基本脱节。结果明朝的财政管理长期停留在原始的制度设计上,对于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往往视而不见,勉强维持着政府的正常运转,要想发生质的变化,走向精准的现代财政就完全做不到了。

第三个特征,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行政管理道德色彩浓重,大家把道德评判摆在第一位,把发展和绩效排在后边。这在古代政治最重要的两个领域,财政和司法方面体现最为突出。

我们先来看财政方面,举个例子,明朝有个工部主事叫邵京武,被派到湖北荆州征收车船税,这项税收是有定额的,只要收够这笔钱就算完成任务。邵京武收了三个月就完成了定额,一年中剩下的九个月,他什么都不干,按照现在的标准,这是公然旷工,但是在明朝考核的时候,大家都觉得邵京武是个好官,因为他爱民,不会想着要多收钱,超额完成任务,好方便自己升迁。在这里爱民就是道德评判,从绩效上评判,邵京武这个人大多时间不干活,是个昏官,但是从道德上讲,他是个好官,这就是德政,否则就会遭人诟病,让人觉得你自私甚至不通情理。

如果说邵京武还只是一个制度的执行者,那么从制度的设计者来看,道德的考虑也是第一位的。现代财政追求的目标是用财政收支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中国古代财政首先考虑的是道德,是如何施恩于老百姓,频繁减税或者豁免欠税,就成了朝廷经常使用的手段。皇帝登基改元往往要减税免税,发生了大的灾难了,最需要用钱的时候也往往小灾小减,巨灾巨减,根本不考虑国家的财力情况。清朝康熙时期宣布永不加税,被传统社会视为一大仁政,清朝的士大夫对此念念不忘,看作是一个大德政,丝毫不考虑人口增加和财政支出的关系。清朝后期财政情况非常糟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种已经过时的不合理做法。

说完了财政,我们再来看看司法方面。中国古代司法离真正的法治精神十万八千里。举个例子,有俩兄弟去古代县衙打官司,打什么官司呢?兄弟俩的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七两银子,两兄弟就为怎么分这笔钱打得头破血流,不可开交。那知县怎么判决的呢?知县大人啊,不判决,而是先把官帽摘了,抱着他们痛哭,他会说:“是我这个父母官没当好啊,竟然让你们兄弟为了几两银子,连几十年的兄弟情分都不要了,这归根结底是我的失职失德呀!”为什么呢?因为这个父母官失职失德,上行下效,所以才让你们兄弟反目。哎,这就是古代司法制度的逻辑,只要是有违人情,有悖常理的事情出现,那肯定是政府失德。很多时候这个知县的做法是奏效的,这就是知县的目的,也叫做息讼,就是让原告、被告放弃司法途径解决争端。息讼是古代官员的重要考核指标,十个人来打官司,如果你能把九个人都给劝回去,你就是个好官,如果你把十个案子都判的很好,你也不是一个好官,为什么呢?因为那说明你治理的地方民风不好,老百姓就喜欢打官司,这是父母官教化做的差。所以中国古代司法一般只管恶性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能推走就推走,能劝退就劝退。古代司法的另一大原则是德主刑辅,就是说打板子不是我的目的,目的是让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道德不仅是目的,也是主要手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刑峻法只是次要手段,这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简直有点不可思议。

第四个特征,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充满人情世故。所谓人情世故,说的是对体制里的官员来说,比当官儿更重要的是要会做人。许多正式制度里规定要办的事,实际上要通过非正式渠道才能完成任务,许多办不成的事情也不能当面回绝,因为这会得罪人。

举个例子,清朝有个官员张集馨担任陕西粮道,这是一个什么官呢?他管辖陕西省的几个州府,同时负责西北地区军粮的采集、供应和运输,是一个肥缺,工作内容也很庞杂,但是这个张集馨最主要的工作却是陪吃饭,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陕西粮道住在西安城,西安地处交通要道,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官员南来北往经过西安,陕西地方官要出面接待,所以西安官员的接待任务很重。那么为什么拉张集馨来作陪呢?这还真不是因为张集馨这个人和绝大多数客人认识,拉你来是让你买单,因为张集馨的衙门有钱,所以由他来掏饭钱。结果负责军需的堂堂粮道官,把吃饭做成了最主要的日常工作。

另外,张集馨当粮道的时候,陕西巡抚是赫赫有名的历史人物林则徐,每一个季度,张集馨都会往林则徐家里送礼金,这不是他自己的钱,而是从粮道衙门里提取的,这份钱不仅仅往林则徐家送,所有的上级他都送。当然,张集馨管辖的部门和下级也定期不定期的给他送礼金。张集馨从北京到西安赴任之前,欠了上万两银子的外债,第2年张集馨不仅还清了外债,还往江苏老家送了12000两银子,这些都是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结果。张集馨凭借着职位,从礼金网络中获取了巨额的收入,而且在这个风气下,他不多拿多要,只要满足官场这些开支就好,所以最后他还被看作是一个好官。这些事情如果不理解当时制度中人情世故的重要地位,真的叫人难以理解。

我们再举清代文人蒲松龄的例子,蒲松龄就是《聊斋志异》的作者。在康熙9年,蒲松龄到江苏宝应,给担任知县的同乡孙蕙当师爷。清朝的知县有很多实业,最重要的是钱粮实业,负责税赋财政,其次是刑名事业,就是判案子的,第三重要的就是师爷事业。师爷事业是干嘛的呢?从字面上来看是管理文书档案、拆写信件的,实际上就是帮雇主应酬的。蒲松龄就是给孙蕙当书爷事业。一次宝应县大灾,民不聊生,江苏南边吴县的韩知县写信来拜托孙蕙帮忙,低价购买当地少女,做自己的侍婢。孙蕙把这个应酬推给了蒲松龄,说:“师爷帮我处理一下吧。”蒲松龄是这样回信的:“买丫头的事情,老兄什么时候抽空亲自过来,肯定是手到擒来。你也知道毕县遭了饥荒,我天天在乡下救灾,实在是忙不过来啊。”表面上来看,蒲松龄的回信非常客气,实际上就是直接拒绝。这个回信更深一步的玄机是,蒲松龄的雇主不方便亲自拒绝,就推给了师爷,万一日后韩知县真的来兴师问罪了,他还能有一个回旋的余地,说那都是师爷干的,这也算是古时候特色鲜明的人情世故了。

好,到这里,古代政治的四大特点就讲完了。《制度与人情》这本书的作者认为,理解了上面这四大特点,就能把握住千变万化、内容庞杂的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脉络。

不过,这四个特征还是古代政治制度的微观特征,《制度与人情》这本书还总结了中国政治制度史的两大宏观特征,第一是行政主义的倾向,第二是下有法而上无法。接下来我们分别详细讲解一下。

首先,中国古代政治实践存在严重的行政主义倾向,就是以行政力量为中心,流程做足,文书要饱满,具体什么情况反而不去关心了。比如司法的实践,无论从初审、复审到终审,还是平反昭雪,都是在司法系统内部一层层的公文流转、审批,到最后变成了满足制度当中的一些形式主义的要求,为了满足一些法律条文而去制造案情,而不是去深究实际上发生了什么。我们现在看清朝遗留下来的大批司法档案,那些案件的描述、过程、官员、措施都大同小异,可以总结出几个大的套路,比如购买砒霜杀人事件,都写成购买者谎称捏说用来毒鼠等,销售砒霜的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出砒霜的,因为法律规定,协助杀人者是要负连带责任的,而受蒙蔽的话就免于追究。审案官员这么写,就避免了株连,也减轻了案中案的工作压力,这就是典型的为了与法律相吻合,而刻意地将案情往条文上靠。实际上每件案子都是唯一的,犯罪过程都不可能一样,更不要说归纳到几个大筐子里去了。

古代的政府监察制度也一样,往往是为了满足定期的考核要求,为了符合考核标准去生搬硬套,去进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评比。推而广之,整个古代政治制度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以行政为中心。我们以明朝洪武年间爆发的空印案为例,空是空白的空,印是印章的印,那什么是空印呢?这是当时行政上的一种做法,全国的钱粮税赋需要年度审核,户部要和地方政府对账。做过实际工作的人都知道,实际情况不可能和白纸黑字的规定百分之百吻合,如果要把每一个铜板的账目都核对的清清楚楚,这只存在于理论上。天下那么大,每一个地区、每一笔开支的情况各不相同,官吏本身又是流动的,不可能每个铜板的收支都符合规定,库里的钱物和账上的数字都对得上。对不上又怎么办呢?那就以中央户部的记录为准,各个地方官府每年派人到户部送审,随身呢携带了一些盖好了公章的空白公文,户部的数目是多少,来人就现场填上,这样一来,中央和地方看起来都是账目一致的,这就是典型的行政主义做法。结果洪武帝朱元璋认为这是上下串通,弄虚作假,最终酿成了空印案,主印官员处死,副以下仗100充军,整个案件牵连的官员超过千人。

行政主义倾向导致一些经办具体事务的刀笔小吏掌握了非常大的实质权力。清代人有一本书就记载了一段奇闻异事,乾隆时期,大将军福康安出征西藏,凯旋回来后,那需要报销军费。有一天晚上,户部有个书吏来找福康安,张口就问福康安要钱,而且是几万两白银的要。福康安说:“你知道我是谁吗?”书吏说:“我当然知道你是谁,可你知道我是谁吗?”小吏接着说:“将军的军费报销公文在我手里,我可以今天给你办,也可以明天或者下个月给你办,明年给你办完也是正常的。我说你哪笔钱两支出不对就是不对,我随随便便就可以找出纰漏来,说整个报销的账目有问题。大将军,我给你拖个两年3年,说不定到时候皇上都已经忘记了。你现在的功劳,那个时候再说你账目混乱,你怎么办?”福康安想想还真是这样,他对这个小吏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忍气吞声。虽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大有可疑,但它能反映当时行政主义有多么普遍,多么深入人们的一般认知。

行政主义倾向导致中国古代官员不去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去实地调查,而是迎合维护体制运转本身的要求,自觉不自觉地在体制的立场上去处理实际工作,在此之中产生的许多怪异现象,从行政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却是正常的。比如为了监督行政绩效,防止腐败贪赃,历朝历代都有反腐败、防惰政的措施,甚至是机构,可在行政主义倾向下,新措施、新机构往往产生新的问题,自身的腐败和效率问题就让人头疼,就别提反腐败了。最终往往是防弊之有尽而舞弊之事无穷,典型的如北宋后期,为了裁撤冗官冗员,朝廷先成立了一个专门负责机构,调查研究、制定措施,结果呢,没有裁撤一个部门、一名官员,白白多了一个新衙门、一套新班子。

咱们说完了行政主义倾向,再来看看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第二个宏观特征。中国古代政治看似制度齐全,但是缺乏深层次的共同价值观,也缺乏对权力所有者的制约。这种对下严苛,对上却缺乏约束的政治形态,根源出在战国时期法家的集权思想。当时列国争霸,很多国家的君主都希望打破贵族分权制度,让整个国家都听从自己的安排,所有资源可以整齐划一的调度,于是国君纷纷聘请法家人物主持改革,利用细密严苛的法令规范自己以外的所有人。这种法令到了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假如你偷了别人一点点桑叶,都要罚去做苦役,从内地征发出去,戍边的人只要迟到几天就要砍脑袋。后来秦朝就靠这套办法统一了天下,再后来继承这套制度的汉朝、唐朝、宋朝,条文之繁复,规章制度之细密,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在这个制度的顶端,中原王朝形成了绝对的皇权专制,皇帝几乎无法无天。在对皇权的约束上,皇权随意扩张,生杀予夺,像明朝的朱元璋,只要疑心大臣威胁自己的权力,就掀起大案,动辄一口气处理一大批高级官员,又比如隋炀帝,仅仅为了自己的军事征服欲,就可以无休止地征发民众从军出战。而现实制度里,没有力量能阻止皇帝的一系列破坏性做法。最后的结果是,古代的政治制度制定了大量细密的制度来管控社会,但高高在上的皇帝却可以随时破坏种种制度,满足自己的私欲。最终社会各阶层表面上相安无事,实际上认同感、凝聚力并不强。到了王朝后期,亡国之君任意妄为或者举止失措,忠臣干将们却不能纠正,皇帝眼睁睁的看着王朝覆灭,而民众也很轻易就放弃了之前的统治者而拥抱新的政权,这就是最典型也是最极端的例子。

到了近代,西方列强来了,那些繁密的税赋制度和司法制度更没法让国家上上下下凝聚起来,清王朝毫不意外地在一次次战争中落败,在政治方面不断沉沦,制度没能激发中国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而束缚了中国人的手脚。究其本源,就是上无法而下有法。所谓上无法,就是不受约束的君主权力;所谓下有法,就是用细密严苛的法令进行统治。当时的中国人表面有这么许多的制度,实际上认同很弱,一盘散沙。这个古代政治制度文化的重要特征和他表现出来的严重问题,就很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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