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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往事》:邪教组织如何洗脑制造杀戮?全美震惊的案件解析
铛铛铃2025-09-21【人文】679人已围观
简介
今天为你解读的书是《好莱坞往事》。
本书是历史上最畅销的犯罪纪实图书之一,详细记录了曼森家族杀人案的案情、经过,以及调查、庭审的全过程。
你听说过这起案件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1969年8月,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两起震惊全美的凶杀案。凶手是一个自称曼森家族的邪教组织,其首领查尔斯·曼森自称耶稣。他对年轻男女进行洗脑控制,在他的授意和参与下,曼森家族连续两晚作案,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七人。其中一名受害者身中两枪51刀,头部还被凶手用手枪猛击13次;另一名受害者莎伦·塔特,是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妻子,遇害时已经怀孕八个月。
两起案件一出,洛杉矶人人自危,尤其是在凶案发生的富人区,就连房外的树枝从树上跌落,也会惊得人立即打电话报警。
警方通过细微的线索,锁定了查尔斯·曼森和他的曼森家族,随即进行的审判,在美国历史上创下了数项纪录,包括历时最长、开销最大、共耗资约100万美元。这些记录直到1995年,才被有着世纪审判之称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打破。
主犯查尔斯·曼森生前被滚石杂志称为“活着的最危险的人”。他是如何对家族成员进行洗脑,让他们杀人的?谋杀背后的动机是什么?审判时又发生了什么?对于以上问题,本书都将一一解答。
本书作者文森特·布廖西是曼森案的检察官,在调查取证以及庭审的过程中,布廖西和凶手、警方、证人以及其他知情人员有着深入的接触。也正因如此,他能在本书中展示该案从未被报道的细节。他也借助自己第一手的观察和思考,对曼森及其家族成员进行了深度的描摹和剖析,并对庭审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作出了专业的解释。
本书首次出版于1974年,次年就获得了爱伦·坡奖的最佳犯罪实录奖,该奖项是美国最具权威的侦探文学奖项。本书在出版后重印数次,作者布廖西在1994年的25周年纪念版中,又添加了有关曼森家族的最新情况。到了2015年,布廖西去世时,本书卖了超过700万本。根据本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在1976年一经播出,就创下美国收视记录,好莱坞导演昆汀·塔伦蒂诺的奥斯卡获奖影片《好莱坞往事》也以这起案件为背景。
本书将近600页,依照时间线索,事无巨细地记录了从案件发生到庭审结束的全过程。书中光是出场的主要人物就有100多人,所以接下来我们将对本书进行重新的归纳,分为上下两集,为你解读本书的主要内容。
在上集中,我会分两部分介绍这两起血腥谋杀的经过和曼森家族的诞生过程。在下集中,我们会着重分析曼森的犯罪动机,以及这场打破纪录的审判经过。为了脱罪,曼森都使出了哪些招数?
下面我们先进入上集的第一部分——血腥谋杀。
1969年8月9日凌晨,美国加州洛杉矶的比弗利山庄寂静异常。山庄中一条狭窄的车道蜿蜒通往导演波兰斯基和妻子莎伦·塔特的切洛路10050号。子夜时分,邻居科特夫人听到了三四声急促的声音,仿佛是枪声,然后异动停止,一切归于寂静。科特夫人上床睡觉去了。
差不多同一时间,一公里外的一所学校,一名守夜的老师听到一个男人的尖叫声。那个男人大喊:“哦,天哪,求你了,不要,不要!”尖叫声持续了大约10~15秒。老师开车在学校附近转了一大圈,没发现任何异常。
9日上午八点左右,塔特家的女佣查普曼夫人坐公交车前去上班。她走到大门口,一眼就发现好像有像是电话线的东西被剪断了,垂在大门上。查普曼夫人的心里惴惴不安了起来。她打开大门走进去,在距离大门30米的主宅,目之所及皆是血迹。
赶来的警方在塔特家中一共发现了五具尸体。死者都是白人,26岁的女主人莎伦·塔特侧躺在沙发的正前方,身中16刀,其中五处为致命伤,心脏、肺部和肝部均被刺穿。莎伦·塔特是一名女演员,她一头金发,容貌美丽,曾在一些影片中出演角色。1966年,她在伦敦遇到了波兰斯基,并通过试镜,在波兰斯基导演的电影《天师捉妖》中出演女主角,两人也因戏生情,1968年在伦敦举办了婚礼。遇害时波兰斯基正在伦敦工作,莎伦·塔特已怀孕八个月,由于孕晚期的妇女会被限制坐飞机,所以塔特先行回了美国。
警方发现她时,她的脖子上缠着一根白色的尼龙绳,绳子的另一端跨过天花板横梁,缠在了另一名受害人杰伊·希布林的脖子上。希布林35岁,是知名发型师,影星保罗·纽曼等诸多好莱坞明星都是他的客户。希布林还是莎伦·塔特的前男友,在塔特爱上并嫁给波兰斯基后,希布林成了夫妻俩的朋友,经常到波兰斯基家做客。希布林身中七刀和一枪,因失血过多而死。
另外两具尸体在户外的草坪上被发现,分别是25岁的咖啡公司女继承人阿比盖尔·弗尔和她32岁的男友弗雷科夫斯基,两人都是塔特夫妇的朋友,遇害时借住在塔特家。他们分别中了28刀和51刀,弗雷科夫斯基还中了两枪,头部被疑似手枪的东西重击13下。书中形容,他俩的尸体仿佛被浸过红色油漆一般,毫无生气的躺在草坪上。
第五名死者是18岁的史蒂文·帕伦特,他高中毕业后打了两份工,白天做送货员,晚上在音响店做推销,好攒够学费9月去上大专。遇害的当天,他去找塔特家的房屋管理员加勒森推销一款索尼的收音机,却在开车离开时正好撞上了凶手。帕伦特身中四刀,死在了自己的车里。而那名叫加勒森的管理员整晚都待在主宅后面的客房里,放着音乐,什么动静都没听见,也不知为何,凶手放过了他。
加勒森是警方逮捕的第一名嫌疑人,但在经审讯和测谎后被释放。此外,警方没有在现场发现性侵的迹象,那些值钱的东西,比如电视机、录像机,受害人的珠宝首饰、保时捷汽车等等,也都没被动过。但凶手在房子前门上用鲜血写下了三个字母:PIG,即“猪”。经法医检测,那是莎伦·塔特的血。
凶杀的消息很快传开,媒体蜂拥至凶杀现场进行报道。一名警察形容现场的惨状时说:“这就像是一场祭祀。”于是莎伦·塔特惨遭“祭杀”很快成为各大报纸的头条。
而屠杀还在继续。8月10日凌晨,也就是塔特案发生的一天后,洛杉矶的另一个富人区洛斯费利斯又发生了一起凶杀案。遇害的是莱诺和罗斯玛丽·拉比安卡夫妇。44岁的莱诺是意大利裔,是洛杉矶一家连锁超市的总裁,他38岁的妻子罗斯玛丽是服装店老板,善于经营,经济上很富足。两人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是在10日凌晨,他们驱车回家的途中,在家附近的报摊上买了份报纸。
10日晚,他们的孩子在家中发现了父母的遗体。莱诺死在客厅中,他身中12刀,此外身上还有由切肉参差造成的14处刺伤,他脖子上套着一根电线,头上套着一个血淋淋的枕套,喉咙上插着一把刀。罗斯玛丽面朝下倒在卧室地面上,脖子上也缠着台灯的电线,头上也套着枕套,身上一共中了41刀。
和前一晚的现场不同,这次凶手擦掉了现场的指纹,但拉比安卡案和前一晚发生的塔特案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首先,他们都发生在洛杉矶,而且都是晚上作案,多人遇害,且遇害者都是富裕的白人。其次,凶手杀人的手法非常残忍,受害者都身中多刀,存在过度杀戮的现象。第三,杀人动机不明,现场都没有抢劫的迹象,和塔特案一样,拉比安卡夫妇的值钱物品,比如金戒指、项链等均未丢失,不见得只有罗斯玛丽的钱包。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凶手都用受害者的血写了字。塔特家的门上写了“猪”,拉比安卡家的墙上则写了“去死猪”和“崛起”,冰箱门上还写了“HELTER SKELTER”。这个词有慌张、迷茫、无序的意思,也可以指游乐场里的旋转滑梯,它还是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1968年的一首歌曲的名字。事实上,本书的英文名也是“HELTER SKELTER”这个词,和这首歌还将在我们之后的解读中反复出现,对于我们理解曼森家族的作案动机起着关键作用。只是在案件刚发生时,洛杉矶警方还不解其意。
接连发生的两起谋杀案,让恐惧在洛杉矶市民中迅速蔓延。这两起案子发生在洛杉矶不同的区,且两地相隔很远,受害者的身份也截然不同,这说明凶手杀人不分地区,不分对象,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目标。凶杀案发生两天之内,洛杉矶一家体育用品商店就卖出了200支枪,而此前这家店平均一天只能卖出三四支。一只警犬的价格从200美元涨到1500美元,还供不应求,所降的订单排到了两周后。
由于遇害的都是有钱的白人,富人们更是恐慌。据报道,歌星弗兰克·辛纳屈躲了起来,影星米亚·法罗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目标,将不会出席朋友莎伦·塔特的葬礼。人们突然间取消了派对,也不再去别人家做客了,每个人都因为命案惶惶不可终日。
然而洛杉矶警方却不认为两起命案之间存在联系,也没有并案调查。他们觉得后发生的拉比安卡案的凶手是在模仿塔特案。由于约九成的凶杀案受害人都认识凶手,所以两起案子都是先从被害人的社会关系查起。比如塔特案中,由于警察在受害人房中发现了毒品,所以锁定了几名卖毒品的为嫌疑人。事实上,在塔特和拉比安卡案发生之前十来天的时间,在洛杉矶县的马利布市还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加里·辛曼是一名34岁的音乐教师,他被人刺死在家中,凶手也用他的血写了“政治猪”几个字。凶手鲍比·博索莱在塔特案发生前就被捕了,被捕时他开着受害人的车,裤子和衬衫上也有血迹。更重要的是,他是曼森家族的成员,但警方也没有重视这条线索,还在一门心思调查毒贩。
到了9月底,也就是塔特案和拉比安卡案近两个月后,警方的调查毫无进展。波兰斯基在接受警方问讯时,说过这样一番话:“要是让我找犯罪动机,我会试着跳出常规,你们当警察的思维都已经形成定势了,应该想想有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原因。”此时的洛杉矶警方根本想不到,凶手已经被警方抓过,但是又被放了。
8月16日,也就是塔特案发生的一周后,警方突袭了距离比弗利山庄30来公里的斯潘农场,逮捕了26名偷盗汽车的嫌疑人,但几天后,这伙人就都被释放了。约两个月后,这伙人中的大多数又在加州的巴克农场再次被捕,罪名是重大盗窃罪、纵火罪等等。这伙人就是以查尔斯·曼森为首的曼森家族。被捕时,曼森在警察局登记的名字是查尔斯·曼森,又名耶稣基督、上帝。
这个自称耶稣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呢?下面第二部分,我们就来说说查尔斯·曼森和他的曼森家族。被捕的时候,曼森34岁,年纪不算大,人生却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曼森1934年11月12日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他是个私生子,父亲身份成谜,母亲凯瑟琳生性风流,还是个酒鬼。曼森五岁那年,凯瑟琳因为抢劫加油站被判入狱5年,曼森被姨妈带走抚养。八岁时,凯瑟琳获得假释,曼森回到母亲身边,但母亲并不想要他。曼森12、13岁的时候就离家出走,靠偷窃、抢劫为生,不断违反联邦法律。16岁时,他被关进少管所,直到成年。少管所的社工回忆,曼森装成一副努力适应少管所的样子,但根本没在努力,“我觉得他早晚会给所里惹麻烦”。
之后的十来年中,曼森在各种少管所和监狱里进进出出,干过偷车、拉皮条、盗用信用卡、伪造支票等各种违法勾当,期间还结了两次婚,生了两个孩子,两次婚姻都以失败告终。各劳教机构都记录他情绪喜怒无常、无法预测,偶尔好的时候,他能在监狱里拿个优异服务奖,但更多的时候他惹是生非。他的某一任假释官在记录材料中写道:“这是个绝对靠不住的缓刑犯,再次犯案只是早晚的事。”一位在少管所给曼森做过精神检查的医生认为,曼森的早年生活经历导致她精神受创,他一直都因为母亲而感到自卑。此外,曼森身材矮小,成年后身高也只有1米57,再加上他是私生子,缺乏父母关爱,所以一直努力不让别人瞧不起,也因此学会了与人打交道的表面功夫,比如良好的幽默感和怎么巴结讨好别人。
1961年,26岁的曼森因违反缓刑条例再次入狱,监狱人员评估曼森俨然变成了演员,他用曲意逢迎来掩饰内心的孤独和敌意,他很会说话,往往可以戏剧性地抓住听者的心。监狱人员还认为,这些都是曼森渴望被关注的表现。这段时期的曼森有两件事值得关注,一是他开始所谓的寻求自我,研究了各种宗教、哲学,包括佛教和科学教。科学教又称山达基教,创立于1954年,科学教教唆病人不要去医院,还面向信徒开设昂贵的个人成长课程。科学教在英、法、德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认定为邪教,但在美国有不少名人信徒,好莱坞影星汤姆·克鲁斯、约翰·屈福塔都是该教派的信徒。汤姆·克鲁斯的两次离婚都和他信仰科学教有关。不过,2021年国外媒体报道,由于科学教对新冠疫苗持反对态度,导致汤姆·克鲁斯开始远离科学教。
说回曼森,他号称自己在狱中就达到了科学教的最高境界——至纯境界,意思是参透了人生的真谛。不过,监狱的评估报告认为,曼森的自我追寻也好,对宗教的研究也好,都流于表面,他从未花时间从中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曼森确实也很快对科学教失去了兴趣,但他从科学教以及其他宗教中借鉴了不少术语,比如觉悟、当下、轮回、业力等等,他依靠这种东拼西凑的概念,构建起了自己的一套人生哲学,用它来忽悠人。
第二件事,使曼森迷上了当时如日中天的披头士乐队,但是他对这支英国摇滚乐队的感情更像是嫉妒而不是崇拜。他对别人说,如果自己也有这样的机会,可以比披头士更红。从此,曼森开始利用大部分业余时间写歌、弹吉他、打鼓,希望出狱后当个音乐人。后来有民谣专家听过曼森的录音,认为曼森的曲子都不是原创,而是抄来的,不过在演奏中加入了一点不错的吉他拍子。他的歌词虽然是自己写的,却散发着浓浓的敌意,比如“你的报应迟早会到来”。类似的歌词在以前的谋杀歌谣中也会出现,谋杀歌谣是由谋杀案改编成的歌谣,内容就是杀人者如何作案,警察怎么抓住他们等等,这在过去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就像是谱了曲子的新闻报道,但是谋杀歌谣一般是陈述过去,而曼森的歌词用的是将来时,好像这些事就要发生一样。这名专家总结,曼森就是一个才华平平的业余爱好者。但就是这么一个蹩脚艺术家,却在出狱后俘获了一批年轻人,他们愿意为曼森做任何事情,包括杀人。
1967年3月21日,32岁的曼森刑满释放,他去了旧金山,先靠沿街乞讨为生,然后傍上了一个叫玛丽·布伦纳的图书管理员,还把越来越多的女孩带到家里与她和玛丽同住,曼森家族就这么诞生了。
盛行的嬉皮士文化也让曼森如鱼得水。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里是嬉皮士运动的中心,20世纪60年代,大量美国年轻人涌到此集会、吸毒、举办演唱会,尝试一种乌托邦式的生活方式。曼森后来接受采访时说,当自己在公园里、在大街上演奏时,人们会对他微笑,簇拥在他身边。那些年轻的嬉皮士天真渴望归属感,他们奉行反主流的文化,因此,曼森坐牢的经历非但不是污点,反而成了加分项。
没过多久,曼森就搞来一辆旧校车,带着八九个男孩和女孩在全美游荡。1968年8月,塔特案发生前一年,他们到了洛杉矶的斯潘农场。这个地方原本是拍西部片的地方,但已经废弃了。农场主人乔治·斯潘当时已经80岁了,双眼几近失明,十个儿女又都不在身边,曼森利用了这点,他请求斯潘让自己在农场待几天,斯潘一开始并不知道曼森带来的有二三十人,而且他们来了就没打算走。为了哄住斯潘,曼森只派了一个绰号“尖嗓子”的女孩去照顾斯潘的生活起居,还让19岁的“尖嗓子”和斯潘上床。
在农场,曼森家族靠他人的施舍或者捡超市扔掉的食物为生,比如快过期的奶酪、鸡蛋等等,他们也会偷信用卡和其他东西。曼森是家族里绝对的权威,他告诉家族的人何时可以吃饭,在他落座之前,没人可以先动刀叉。曼森还通过多重手段对家族成员进行洗脑和精神控制。
第一重手段是性。他会说服相貌普通的女孩,让这些女孩相信自己很美。此外,在曼森家族,性狂欢是司空见惯的。一个在旧金山和曼森家族打过交道的医生认为,从某种程度来说,每个新加入曼森家族的女孩,都曾受到中产阶级道德的约束,而曼森做的就是让这种约束消失,让这些女孩彻底摆脱正常生活的束缚。曼森招揽年轻女孩,然后让女孩们去引诱男孩加入,相貌姣好的男孩也会被派去吸引新的女孩,让她们现身于曼森。
性之外的第二重手段是毒品。曼森会以解放思想为名,给家族成员提供致幻剂,致幻剂会让人非常容易被暗示,服药之后,曼森就开始给他们洗脑,谈人应该如何献身于爱,当然,曼森就是全宇宙最终极的爱。他还会告诉信徒们,人只有彻底抛弃自我,才能与万物融为一体。曾在家族中担任二把手的保罗·沃特金斯说,曼森在分发致幻剂时,自己服用的剂量要比其他人要少,也就是说,他知道致幻剂能干些什么。而在杀人的晚上,凶手们都没有服用致幻剂或其他毒品,因为曼森希望他们头脑清醒地去完成使命。
曼森控制家族成员的第三重手段是重复。他每天都在反复的说教,比如“所有的自我必须死”“生命并无界限、死亡只是幻想”“人不会做错事,无论你做什么,都是你应该做的,都是因果报应”等等。这些说教可以说进一步瓦解了家族成员的道德底线,如果做什么都不是错的,如果死亡只是脑中的想法,那杀人又有什么关系呢?曼森还在法庭上说过:“只要你肯反复说下去,你就可以说服任何人,尤其是在他们没有其他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因此他采取的第四重控制手段是隔绝法。在斯潘农场的生活几乎与世隔绝,没有报纸,也没有时钟,曼森就在这个没有时间感的地方打造了自己的小社会,社会的运行规则由他一人制定。
当然,曼森家族成员本身的特质也强化了控制的效果。根据本书作者的统计,曼森家族在鼎盛时期规模超过了100人,男女比例约为一比五,但很多人来了又走了,他们可能不吃曼森那一套,或者察觉到曼森这个人是危险的。一直留在家族的核心成员只有25~30人,他们中几乎所有人在遇到曼森之前,就对自己的父母、对社会充满敌意,很多人加入家族之前就已经使用致幻剂了,他们平均年龄只有20岁上下,内心迷茫也无处可去。
比如家族中有个叫苏珊·阿特金斯,21岁女孩,她是塔特案的凶手之一。苏珊的母亲在她十几岁时因为癌症去世了,她和父亲经常吵架,高中时就辍学了,她做过妓女、无上妆舞女、黑帮分子的情妇。苏珊的父亲曾不断要求法院将这个叛逆的女儿关起来,谋杀案发生后,苏珊的父亲接受采访时暗示,如果法院早就把苏珊关起来,之后的悲剧也许不会发生。可以说,苏珊在遇到曼森之前就已经无家可归了。在初次遇到曼森时,苏珊和一群瘾君子住在旧金山的一所大房子里,有一天,曼森走进客厅坐下来开始弹吉他,苏珊觉得那个男人唱歌时就像个天使,当曼森仿佛看穿了苏珊的心思,鼓励苏珊也弹弹吉他时,苏珊想,她竟然知道我的想法,她觉得曼森就是自己一直要找的人,立即蹲下亲吻了曼森的脚,成了曼森最忠实的信徒之一。
另一名曼森家族成员琳达·卡萨比安记得刚认识时就被曼森指出自己一直为父亲所困扰,这也让琳达大吃一惊,因为她确实不喜欢自己的继父。20岁的琳达觉得曼森能看透自己的心,很快她就爱上了曼森。琳达说:“曼森身上就是有种东西能把人控制住,他很厉害。”
就这样,格雷格·雅各布森是洛杉矶的一名星探,一度被曼森所谓的哲学吸引,和曼森家族走得很近。雅各布森说,曼森有1000张面孔,能与有不同需求的各种人产生共鸣,很多追随者都觉得曼森有读心术,但作者指出,这不过是多年犯罪和牢狱生活让曼森深谙人性的结果。每个离家出走和瘾君子混在一起的女孩,都可能和父亲有矛盾,每个在外流浪的人,都可能在寻找某种缺失的东西,曼森会找到他们需要什么,然后满足这些需求,如果他们需要一个父亲,曼森就扮演父亲的角色,如果他们想要领袖,曼森就暗示自己是耶稣基督,他号称自己在2000年前生活过,死在了十字架上,他特别喜欢给家族成员讲一个故事,她自己有一次在吃了致幻剂后,感觉被钉上了十字架,圣母玛利亚正在她的脚边哭泣,故事说完,曼森还总是会痛苦的呻吟一下。巧的是,曼森的姓氏拆开来就是man和son,也就是“人子”,耶稣基督有时就自称人子,这无疑帮曼森巩固了自己的神圣地位。
总而言之,曼森为他的家族成员们提供了一种归属感,并通过毒品、性和不断的说教洗脑,让家族成员相信曼森就是他们唯一的神,无条件的服从曼森的所有命令。他们在曼森的带领下不断挑战法律的边界,例如,曼森家族成员经常在晚上潜行,也就是随机选择一所房子,趁屋主人睡着的时候溜进去,挪动屋内的设施,等屋主人醒来就会发现家里变了样。前行的时候,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刀,当乞讨来或者捡来的东西不够吃,他们就去偷去抢,最终他们成了令全美闻风丧胆的杀人犯。
好,到这里,我们讲了谋杀案的经过和曼森家族的诞生。我们前面提到过,塔特、拉比安卡案发生后,曼森家族因为涉嫌重大盗窃和纵火罪,所住的农场两次遭到警方的突袭,但一开始警察并没有留意这个自称耶稣的小个子男人,直到1969年11月左右,他们才锁定曼森及其家族为凶手。警方是如何锁定曼森的?曼森家族为什么要杀人?在审判曼森家族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这些我们将在下集展开来说。
听完上集,你怎么看查尔斯·曼森和他的洗脑手段呢?
今天为您解读的书是《好莱坞往事下集》。
这本书详细描述了20世纪60年代曼森家族犯罪受审的全过程。在上集中,我们讲了塔特案和拉比安卡案,这两起谋杀案共有七人被残忍地杀害。我们还回溯了曼森家族诞生的过程,以及曼森如何给家族成员洗脑,让这群年轻人甘愿为他做任何事,包括杀人。曼森家族为什么要杀人?他们是如何落网的?针对他们的审判,为何会创下美国司法的诸多记录?在下集中,我们将通过三部分揭晓答案:第一,关键证人;第二,犯罪动机;第三,庭审。
先说第一部分关键证人。警方是如何锁定曼森家族的呢?上集中我们提到,曼森和很多家庭成员在1969年8月和10月因为涉嫌重大盗窃罪和纵火罪等罪名,被警方两度逮捕。但直到11月左右,警方才锁定他们为塔特案和拉比安卡案的嫌疑人。一条重大线索来自我们上集提到的苏珊·阿特金斯。这个21岁的女孩被弹吉他的曼森所吸引,成了曼森的忠实信徒。警方在调查另一起凶杀案辛曼案时,发现苏珊也出现在犯罪现场。辛曼案发生在塔特案和拉比安卡案之前,受害人加里·辛曼也是被刺身亡,现场也有血渍。而在10月中,警方对巴克农场的突袭中,苏珊也被捕了,之后因涉嫌谋杀被收押在了拘留所。一般人因为谋杀的罪名被羁押,总不免会心情沉重,但苏珊表现得却很亢奋。她时常冷不丁地大笑或者唱歌,有时还会毫无征兆地大跳艳舞。她告诉狱友们,自己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就是耶稣基督,自己无条件服从他的命令。她还说:“我们想做点让世界震惊的事,那样整个世界就不得不睁开眼睛关注我们了。”
就这样,苏珊开始跟狱友吐露塔特案的细节。在这里,我们综合苏珊和其他人的证词,还原当时的场景。前往波兰斯基家杀人的共有四人,除了苏珊外,还有一男两女。离开农场前,曼森指示他们该怎么做,他还告诉女孩们记得留个记号,邪恶一点的话。苏珊等人在塔特家大门口用事先准备好的剪线钳剪断了电话线,然后进了大门。第一个死的是那个卖收音机的男孩,他在出门时正好看到了凶手,就被枪杀灭口。接着凶手们进入主宅,用枪和刀控制了屋里的四个人,逐一杀害,最后死的是莎伦·塔特。讲到这里的时候,苏珊哈哈大笑,她告诉狱友,塔特死之前曾哭着向她哀求:“请不要杀我,我想生下我的孩子。”苏珊的回应则是:“听着,贱货,我根本就不在乎你,你就要死了。”
第二天,曼森亲自到了拉比安卡家,绑了两名受害人,然后指示进入屋子的其余三人杀了拉比安卡夫妇。刚开始的时候,狱友们对于苏珊的告白将信将疑,但听得多了,他们不由得相信这是真的。更令他们恐惧的是,苏珊还兴奋地说,曼森家族杀的人远不止塔特案、拉比安卡案和辛曼案的八名受害者,而且他们还将杀更多的人,下一个目标就是伊丽莎白·泰勒、弗兰克·辛纳特拉、理查德·伯顿这些大明星们,他们都将死得特别惨。狱友问苏珊,杀人是什么感觉,苏珊回答:“我整个人都兴高采烈,虽然感到疲惫,但内心获得了平静。我知道这不仅仅是HELTER SKELTER的开始,世界将听到我们要说的话。”
11月,狱友们向警方告发苏珊。此时,警方也通过其他线索发现了曼森家族和塔特、拉比安卡案的关联。比如有两个机车党成员去过曼森的斯潘农场,他们在塔特案发生两三天后,听曼森和其他家族成员吹嘘过杀人,曼森的原话是:“我们那天晚上刚宰了五个。”11月中旬,塔特、拉比安卡案发生三个月后,案件被移交给检方,负责的检察官正是本书作者布戈希,他当时35岁,担任洛杉矶副地方检察官。在作者看来,虽然警方发现逮捕了部分凶手,但离给凶手定罪还差得十万八千里,就连通过大陪审团提起公诉都难。
在这里要解释一下美国司法的大陪审团制度。大陪审团一般由23名陪审员组成,负责在刑事案件的庭审前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嫌疑,是否应该对其提起公诉。大陪审团对证据的审查要求没有正式的庭审那么严格,但也需要检察官能提出足够的证据才行。但在当时,作者所掌握的证据很不充分,很多都是传闻证据,法庭一般是不会采纳的。喜欢看美国律政剧的听友可能经常看到剧中的律师在庭审现场大喊“反对 hearsay”,这里的“hearsay”就是传闻证据,指的是证人的证词不是来自自己对某个事实的亲身感知,而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在美国,除了符合法定例外的情况,传闻证据一般不被采纳。女狱友从苏珊那里听来的谋杀经过,就属于传闻证据。两个机车党成员听曼森他们说的“我们那天晚上刚宰了五个”“我们宰了五头猪”,这些话也属于传闻证据。
所以要通过大陪审团的审查,首先得说服苏珊·阿特金斯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自述犯罪经过。但仅仅有苏珊本人的证词也不足以定罪,因为美国司法审判中还有一条阿兰德规则,这个规则是说,如果一起审理中有多名共同被告,那么某一被告对其他共同被告的不利证词是不得被采纳的。举个例子,在塔特、拉比安卡案中,除了苏珊,还有曼森和其他几名共同被告,那么苏珊说“人是我们杀的”,这个“我们”就包括了其他被告,就无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如果她说“人是我杀的”,这句就可以被采用。同样的,曼森家族对机车党说的“我们宰了五头猪”也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但是检方只需提供轻微的证据就可确定共犯的证词成立,包括指纹证据。再比如苏珊提到,他们在杀人后沿途丢弃了血衣和手枪,那么如果能找到证人证见过他们,或者在苏珊描述的地点找到了这些罪证,都能佐证苏珊的证词。所以作者在接到案子后立即展开调查,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也逐渐解开了曼森的犯罪动机。
接下来的第二部分,我们就来具体说曼森扭曲的思想和HELTER SKELTER。在拉比安卡案中,凶手在冰箱上写了这个词,苏珊把谋杀称为HELTER SKELTER的开始,曼森本人则在塔特案发生前对家族的人说:“现在是时候启动HELTER SKELTER了。”我们上集说过,这个词有慌乱无序的意思,也是披头士乐队一首单曲的名字,词曲的作者保罗·麦卡特尼说,这首歌是关于游乐场滑梯的。但在曼森口中,这个词和审判日、世界末日是同一个意思,代表黑人将会崛起,并在种族屠杀中战胜白人。
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针对黑人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曼森这么想并不代表他同情黑人,事实上他深受阿道夫·希特勒的影响,坚信人种有优劣之分,白人优于黑人,因此他反对白人与黑人通婚,认为黑人活在这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为白人服务。但是黑人已经被压迫得太久了,所以现在轮到他们来掌权,他们会发动一场革命杀光白人。但是黑人根本就没有管理世界的经验,所以不得不把管理权交给幸存的白人,比如曼森和他的家族。也就是说,曼森认为自己将是HELTER SKELTER的最终受益者。
曼森的这套所谓人生哲学杂糅了他对各种宗教、哲学,还有披头士乐队歌曲的曲解。比如他把自己视为领袖,不但会扭转黑人的命运,还将平衡所有人的业力(作业的业,力量的力),这是偷了佛教的概念,简单来说指的是不可抗拒的善恶报应之力。曼森还自称耶稣,只有被他挑选的人才能躲过劫难,这些人将在曼森的带领下在沙漠里繁衍生息,直到人数达到14.4万人,然后会走出沙漠,从黑人手中接管世界。这14.4万人是怎么来的呢?来自《圣经启示录》,这里面提到以色列人有12个支派,每个支派都有1.2万人,加起来就是14.4万人。那这些人要在哪里躲过世界末日呢?《圣经启示录》里提到了一个无底坑,曼森认为这个坑的入口就在加州死亡谷下面的一个山洞里,洞口一直通往一片金海,里面有流淌着蜂蜜和牛奶的河。
曼森家族最后被捕的巴克农场是他们的一个据点,那里地势崎岖,交通很不方便,但它就在死亡谷国家公园附近。此外,曼森坚信披头士乐队是上帝的代言人,通过歌曲和曼森对话,把神谕告诉曼森。在披头士的诸多专辑中,对曼森影响最大的是1968年12月发行的白色专辑,这是摇滚音乐史上第一张双唱片专辑,共收录了30首歌曲,HELTER SKELTER就是其中的一首。她唱着:“HELTER SKELTER要来了,是的,来了,是的,来了。”曼森认为这意味着大灾祸即将降临。专辑中的另一首歌《黑鸟》,曼森觉得这是披头士在号召黑人反抗。还有首歌名叫《朱罗》,里面的音效加入了猪鼾声,曼森认为“侏罗”指的就是统治阶级,比如警察,这首歌是披头士在告诉他,黑人即将要给那些“侏罗”,也就是统治的白人一次狠狠的打击。还记得吗?在塔特案和拉比安卡案的现场,凶手都用受害人的血写了“侏罗”。
在白色专辑的所有歌中,曼森提的最多的是《革命》,这首歌没有真正的歌词,而是把各种声音拼凑在一起,包括人们的窃窃私语、BBC讲话片段、古典音乐、迫击炮的声音、教堂赞美诗、婴儿的哭声等等,曲子的高潮使机枪扫射和尖叫声,最后在催眠曲中结束。《革命》听起来有点奇怪,但对于曼森来说,还有什么比它更能预示末日之战的爆发呢?
曾和曼森有过交往的星探雅各布森说,他在1968年春天第一次见到曼森时,曼森虽然也会提到黑白之战,但对这个话题并不狂热,但当年12月白色专辑问世后,曼森就不断提到披头士乐队和HELTER SKELTER。次年1月,曼森开始为这所谓的世界末日做准备,他带人设计沙滩车和摩托车,绘制通往沙漠的逃生路线,他们甚至还计划把家族里的女孩送出去做裸体舞女,好赚钱囤积物资,但因为被他吸引的女孩多是平胸,这个计划只得作罢。
很快夏天就到了,曼森预言的暴力革命却未发生。数名当时和曼森有过接触的证人都证实,曼森说过“我得教黑仔怎么做”或者类似的话。不过本书作者指出,曼森选择塔特家下手应该不是随机的,她不仅去过塔特的家,而且在那里被人轻慢。事情发生在1969年3月,塔特案发生约五个月前,塔特的房东鲁迪·阿尔托贝利正好也在家,他把主宅租给波兰斯基和塔特,自己住在主宅后面的客房里。一天,曼森突然不请自来,号称要找这里的前房客帮自己出专辑,阿尔托贝利自己也是演艺明星的经纪人,但是他对才华平平的曼森并不感兴趣,三言两语就把曼森打发走了。而要到客房就必须经过主宅,曼森在主宅东张西望找人时,引起了塔特一个朋友的注意,那个朋友对曼森的态度很不客气,塔特当时也在场,所以作者认为,曼森选择塔特家作为血腥谋杀的对象并非巧合。
而在拉比安卡案中,曼森去过受害人隔壁家5~6次,还在里面参加过致幻剂派对。1969年8月8日下午,曼森对家族的人说:“现在是时候启动HELTER SKELTER了。”然后就有了塔特案和拉比安卡这两起血腥谋杀。在杀了拉比安卡夫妇后,曼森指使人带走了受害人的钱包,然后扔掉,他的意图是让钱包被黑人捡到,这样警方就会以为凶手是黑人,从而挑起种族矛盾。
1969年12月5日,苏珊·阿特金斯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以换取免于死刑的量刑。在讲述作案过程、回答检察官问题的时候,她的表情冷漠疏离,没有一丝悲伤或者忏悔的神色,陪审员们都难以置信地看着苏珊。除了苏珊的证词,作者布戈希也提供了更多证据,比如在受害人莎伦·塔特的家里发现的两枚指纹,一枚属于24岁的查尔斯·沃森,另一枚属于21岁的帕特利夏·克伦·温科尔,他们都是曼森家族成员。
根据以上证据,洛杉矶县大陪审团同意起诉查尔斯·曼森、苏珊、沃森、帕特利夏等六人,指控他们谋杀了莎伦·塔特、拉比安卡夫妇等七人。1970年7月24日,塔特、拉比安卡案正式开庭审理。六名被告中,在塔特家留下指纹证据的沃森在老家德克萨斯州被捕,他本该被引渡到加州受审,但由于政治原因,他的引渡迟迟没有完成。其余五名被告则或在早先警方突袭农场时被捕,或之后遭通缉落网。因此,正式庭审是针对沃森之外的五名被告的。
这场庭审持续了九个半月,比之前任何庭审的时间都要长,以至于有的陪审员在庭审结束后丢了工作。庭审前后,曼森家族在法庭内外花样百出,变着法子为曼森脱罪,为此甚至不惜牺牲其他被告,他们都有哪些花样呢?第三部分我们就来具体说说。
第一个花样是更换律师。五名被告都有各自的律师,虽然他们面临的指控基本相同,但每个人在谋杀案中扮演的角色都不一样,针对不同被告的证据也有强有弱,每位律师都该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而这就有可能损害家族首领曼森的利益。比如,如果有的律师能证明自己的委托人精神上完全受控于曼森,这就对曼森不利。因此,一旦有律师做出了可能不利于曼森的举动或者意图如此,曼森就会指示其他被告换掉律师。一名被换掉的律师说,自己的委托人被曼森及其家族牢牢地控制了,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会被判死刑,他的脑子里只想着要和家族的人在一起。
曼森家族的第二个花样是策反苏珊。苏珊是检方最重要的证人,虽然她在律师的劝说下同意在大陪审团之前作证,但作者一直担心苏珊会反悔,因为苏珊是曼森最忠实的追随者之一。有一次,曼森对苏珊说自己想吃椰子,让她哪怕去里约热内卢也要给自己搞个椰子来,苏珊听了二话不说,拔腿就往门外走。果然,庭审时苏珊突然要求面见曼森,见面时曼森问苏珊:“你害怕进毒气室吗?”苏珊笑着说:“她不怕。”之后这两人用暗语聊了一个多小时,第二天苏珊就解雇了自己的律师,并在开庭前发表声明,推翻了自己之前在大陪审团的证词。她这么做等于违反了她和检方的协议,如果她之后被定罪,检方将提请对她判处死刑,而不是之前说好的无期徒刑,但苏珊并不在乎。
苏珊突然变卦,也让检方失去了一个关键证人,但好在另一个被告琳达·卡萨比安愿意作证。在检方看来,琳达是比苏珊更理想的证人,她虽然两起谋杀案都参与了,但主要负责开车和销毁证据,没有杀人,而且琳达对参与罪案是有负罪感的,和描述犯罪经过时表情冷漠甚至哈哈大笑的苏珊不同,琳达在作证时时常两眼含着泪。她性格温顺,很容易受人影响,但她和曼森家族待在一起的时间不长,才一个月左右。作者认为,琳达和曼森家族其他成员最大的区别在于,琳达知道自己不能杀人。命案发生后,她就想办法逃离了曼森家族,后来在警方发出逮捕令后,主动向警方自首,她给检方提供了很多关键细节。
而对于琳达这些证人,曼森家族使出了第三个花样——人身威胁。虽然曼森等参与谋杀案的人被捕了,但是很多曼森家族成员还在外自由地游荡。在琳达要成为检方证人的消息传出后,一个绰号吉普赛人的曼森家族女孩找到琳达的律师,说如果琳达出庭作证,将有30个人采取行动,她还怂恿琳达作伪证,说案发的两晚自己都不在现场。不少证人收到了死亡威胁,其中一位关键证人住的地方莫名着火了,差点被烧死。还有个名叫芭芭拉·霍伊特的19岁女孩,被曼森家族成员在汉堡包里下了过量的致幻剂,在街头狂奔,直到倒在地上被人送去医院,显然下毒者是想弄死她。
随着庭审的进行,曼森等人的暴力本性也开始在法庭上展现,他们时常在法庭上大闹,被法官勒令离开法庭时,曼森向旁听席上的人展露诡异的笑容说:“你们就要被毁灭了,这就是你们的下场。”主审法官在法庭上被曼森用铅笔袭击过,作者家里的电话也经常大半夜的响铃,一接起来就挂断。有好几次离开司法大楼的时候,他被曼森家族成员跟踪,作者和法官不得不配了保镖。曼森还直接放话说:“我要把布戈希和法官都弄死。”他之所以被激怒,是因为作者竭力想在法庭上证明曼森家族成员都受曼森的控制,毕竟曼森本人没有出现在塔特案的案发现场。但其实曼森控制家族的案例显而易见,比如开庭前,曼森用尖锐的东西在自己的额头刻上了一个血淋淋的字母X,没过几天,除了琳达外的另外三名女被告用烧红的发夹也在自己的额头上烙了一个X,他们还用针挑开烧焦的皮肉,好让字母更明显,法庭外的曼森家族成员也纷纷效仿。曼森对外发表声明说,这代表我已经把我本人从你们的世界X出去了。而在作者看来,这恰恰证明曼森是家族的领袖,他无论做什么,家族成员都会跟随效仿。
曼森家族的暴力行为不光让很多证人恐惧,就连他们的辩护律师也都害怕,不过这有时也起到了反效果,反而让检方获得了一位关键证人。这个证人名叫胡安·弗林,他在曼森家族到来之前就在斯潘农场做帮工了,是个高大的巴拿马牛仔。曼森一直想说服弗林加入家族,承诺给弗林买个镶钻的大金手镯,还让她当自己手下人的头,但弗林拒绝为曼森卖命。有一次,恼羞成怒的曼森一把拽住弗林的头发,用刀子抵住弗林的喉咙说:“你难道不知道那些人都是我杀的吗?”在那之前,曼森曾告诉弗林:“我们得去杀一些该死的侏罗,教黑人怎么做。”此外,曼森还多次威胁要杀死弗林,也多次怂恿弗林去杀人。由于担心弗林为检方作证,曼森家族成员对他进行轮番威胁,给他寄威胁信、打骚扰电话,还有人夜里开车从弗林住的拖车旁开过,车里的人发出猪鼾声或者大喊“侏罗”,这些举动让弗林神经高度紧张,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但也彻底惹恼了他,他找到作者决心作证。
以上我们说了曼森家族在法庭内外使出的花样。在庭审中,作者还要面对辩方律师,这其中最令他反感的是曼森的辩护律师欧文·卡纳莱克,他在书中也对卡纳莱克展开了猛烈的批评。根据作者的描述,卡纳莱克擅长用各种无理的理由阻挠庭审,打断证人作证,比如他曾经反对控方证人说出自己的名字,因为证人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听母亲说的,所以算是传闻证据,不该被法庭采纳。他还曾经把一桩简单盗窃案的庭审拖了三个月才结束,浪费了纳税人13万美元,而这起盗窃案只涉及100美元,一般几个小时或者一天就能审理完毕。曾有法官私下评价卡纳莱克对最微不足道、最无关紧要的细节进行无休止的盘问,说起话来反反复复,只是为了把法庭上所有人都彻底搞糊涂,为了让陪审团、证人和法官感到极其沮丧。还有一位检察官在听说辩方律师是卡纳莱克时,干脆辞职不干了,据说那位检察官当时就说了一句话:“人生苦短。”毫无疑问,卡纳莱克在塔特案的庭审中又故技重施,他不断打断检方的发言和证人的作证,还称检方证人是疯子,类似的不当行为让他数次被法官判藐视法庭罪。可以说,这起案子在耗时上能打破美国司法的记录,和卡纳莱克不无关系。
1971年1月25日,陪审团裁定四名被告——查尔斯·曼森、帕特利夏·克伦·温科尔、苏珊·阿特金斯和莱利斯·范霍顿犯有一级谋杀罪。另一被告琳达·卡萨比安则因为与警方的合作获得了豁免权。裁决满足了检方的要求,虽然作者极力主张曼森控制了家庭成员,但他也认为其他几名被告也对杀戮充满渴望,他们自愿参与谋杀,这从本案过激的杀人方式中可见一斑,所有他们不能免罪。裁决中也包含着运气的成分,比如针对帕特里夏的证据其实很薄弱,定罪的关键点就在于帕特利夏曾在拉比安卡家的冰箱门上用血写了HTERSKELTER,而且还拼错了,检方因此要求帕特丽夏提供笔迹做鉴定,但帕特丽夏在律师的建议下拒绝了,这就为指控帕特丽夏杀人的证词提供了唯一的独立佐证。显然,她的律师并不知道当时的洛杉矶警方基本无法鉴定笔迹,假如警方鉴定失败,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就必须宣布帕特丽夏在拉比安卡夫妇遇害案中无罪了。
加州的庭审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阶段是定罪庭审,随着曼森等被宣判有罪,庭审进入第二阶段——量刑庭审,也就是决定曼森等人是将被判死刑还是无期徒刑。在这一阶段,女被告们先是集体作伪证,把曼森从案子里摘出去,说他从来没说过helter skelter,还称两起命案的策划者是后来与检方合作的琳达。接着他们的辩护律师又希望以精神错乱为由减轻对他们的量刑。如果被告由于精神疾病或缺陷在作案时无法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性,就可以在法律上认定他当时精神错乱,但是精神错乱的界定是有原则的,假如被告只是相信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错误,那是不行的,否则谁都能说一句“我相信杀人没什么错”,就跑街上杀人,然后就轻易脱罪了。确定的关键是被告是否知道社会认为他的行为是错误的。在塔特、拉比安卡案中,几名被告在作案前剪断电话线,作案后擦去了指纹,还扔掉了作案时用的手枪等罪证,这就说明他们知道杀人是不被社会认同的,也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
1971年4月19日,曼森等四名被告被判处死刑,而那个因为引渡问题没能一起受审的共犯沃森,也在1971年10月被判一级谋杀罪成立,并被判处死刑。在那之前,他曾试图用装疯卖傻来逃避法律的制裁。1971年8月,六名曼森家族的核心成员抢劫了一家武器商店,且武力对抗警察,他们计划用抢来的武器劫持民航客机,每过一小时就杀死一名人质,直到曼森和其他狱中的家族成员全被释放,这些抢劫犯大多被判处终身监禁。那之后,曼森家族的大多数普通成员四散逃开。1972年2月,加州废除了死刑,曼森和其他等待死刑处决的成员自动减刑为无期徒刑。听到消息时,曼森得意地大笑起来。1986年,他在狱友的帮助下出了本书,希望让大家相信谋杀都是女孩们的主意。2017年,83岁的曼森死于狱中,他身后还留下了一些疑团,至今没有解开。其中之一是罗纳德·休斯的死,休斯是被告莱列斯·范·霍滕的辩护律师,庭审期间离奇失踪,几个月后,尸体才在洛杉矶西北200多公里的一条溪流中被发现,死因至今成谜。根据《洛杉矶时报》的报道,休斯在失踪前曾向密友透露自己害怕曼森。
除了休斯,作者也认为还有好几起谋杀案可能和曼森家族有关,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几十年来,曼森家族所获得的关注不减,他在狱中收到了无数信件,写信的人多是希望加入曼森家族的年轻人,印着曼森头像的T恤一直热销,很多乐队,包括知名摇滚乐队枪炮与玫瑰都翻唱过曼森写的歌。为什么曼森案影响如此巨大呢?一种解释是,它是美国社会的分水岭,标志着宣扬爱与和平的嬉皮士时代的结束。有嬉皮士告诉《纽约时报》:“如果一个人年纪轻轻,却留着大胡子或者长头发,那他再也搭不到便车了,司机会把你当作会杀人的邪教分子,一脚油门就跑了。”但作者认为,嬉皮士运动崇尚的是用和平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曼森却诉诸暴力和谋杀,当时的调查显示,大多数嬉皮士们都反对曼森,他代表了人性中阴暗邪恶的一面,但是人本身又很容易被绝对的恶所吸引,正如乔治·奥威尔在随笔《英国式谋杀的衰落》中所说,人们总是很享受在舒适的客厅里阅读一桩耸人听闻的谋杀案,这也许就是曼森持续被关注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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