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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高粱地里奏响的生命野性与家族悲歌
铛铛铃2025-09-11【文学】332人已围观
简介
今天,我要为您解读的书
是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
1986年,在一次文学讨论会上,大家提出一个关于战争小说的问题:经历过战争的老一辈作家没经历的写了,而年轻作家又没有亲身体验过战争,怎么才能把战争历史表现好呢?
这时,一位30岁的作家站起来说:“小说家的创作不是要复制历史,那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小说家写战争,最重要的是表现战争中人的灵魂或者人性。所以没经历过战争,也可以写好战争的历史。”
话音一落,现场都沉默了。谁也不会相信,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可以写出什么关于战争的佳作。而这也让年轻人更加暗下决心,一定要写出一本出彩的战争小说。
很快,他从家乡的抗日故事中找到了素材,写出了中篇小说《红高粱》,结果大获成功,可以说轰动一时。
这位作家想必大家已经很熟悉了,就是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
《红高粱》一炮走红后,莫言没有时间庆祝,他文思如泉涌,《红高粱》的故事还没有结束,中篇小说《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和《起死》相继完成,便与《红高粱》共同组成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作品。
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在我爷爷、我奶奶扎根的高密东北乡,在红高粱大地中找到了被遮蔽的民间历史,用不同于以往抗日小说的家族叙事和民间话语,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红高粱家族》于1987年出版,第2年就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很快便风靡全国,次年又斩获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小说从此走向了世界,被翻译为英、日、西等20多种文字。
2012年,作为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正是带着他遍地高粱的高密文学王国,让全世界认识了这片神奇的土地。
我们先来看看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讲述了1923年到1976年,高密东北乡,我爷爷、我爸爸以及我自己三代人的家族史,并在1938年8月到1941年4月间抗日游击的故事中达到高潮。
我爷爷余占鳌是小说主要人物,他出身贫寒,父亲早丧,靠着和母亲耕种为生。十三四岁那年,庙里和尚由于经常送粮送米,逐渐和母亲有染,愤怒的余占鳌刺死了和尚,逼着母亲上吊自杀,之后他逃离了村庄,混过三教九流,然后在婚丧服务公司做起了轿夫。
在抬轿的过程中,他遇到了新娘戴凤莲,两人互相吸引。刚满16岁的戴凤莲因为漂亮又有一双难得的小脚,被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中,而戴家人因为单家答应送一头黑骡子作为聘礼,就将女儿许配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
成亲当天,戴凤莲握着剪刀,彻夜不敢闭眼。很快,戴凤莲三天回门的日子到了,余占鳌先是与戴凤莲在高粱地野合,后杀了单家父子,使得戴凤莲成为新的一家之主。但是单家忠心耿耿的仆人罗汉大爷报了官,戴凤莲当场认了曹县长为干爹,凭借着机智躲过一难被判无罪。
戴凤莲妥当埋葬了单家父子,安顿好作坊的伙计,重振烧酒买卖。而她的老爹看女儿登了家,就很想赖着不走,戴凤莲用一些吃的打发走了老爹,结果老爹怀恨在心,后来做了土匪的余占鳌化身作坊帮工,他就告官说女儿勾结土匪。戴凤莲想法将余占鳌赎回后,便正式和他住在一起,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后来还生下儿子豆官。
不想高密东北乡这种三不管地,土匪横行,土匪头子花脖子看上了戴凤莲,将她绑走,余占鳌花重金将其赎回,然后每天苦练七点梅花枪,终于将花脖子杀害报了仇,而自己成了当时东北乡最大的土匪头子。
但是不久啊,余占鳌和戴凤莲两人的感情也出现了裂痕,趁戴凤莲回娘家的空隙,余占鳌与戴凤莲的丫头恋儿有了染,恋儿后来还生了一个女儿。戴凤莲敢爱敢恨,她狠狠扇了余占鳌一个耳光,余占鳌也不服输,将戴凤莲打翻在地上,然后带着恋儿离开了家门。戴凤莲心灰意冷,而此时高密县曹县长早就对余占鳌不满,他设下诡计,把高密东北乡800个土匪引进罗网,然后几乎一锅端掉,余占鳌也入了狱。戴凤莲以为余占鳌被处死了,她投靠了铁板会的头子黑眼,跟他住在了一起。没想到余占鳌居然越狱逃回了东北乡,他后来找黑眼决斗,虽然输了,但是戴凤莲被他打动,两人重归于好。
好日子没过几天,日本人来了,恋儿为了保护女儿而被日军蹂躏,女儿也惨死了。罗汉大爷被鬼子捉去修筑胶平公路,他本有机会逃跑,但是为了救东家的两头骡子又折返回去,结果被发现,第二天被鬼子残忍地剥皮示众。罗汉大爷被残酷虐待而死,使戴凤莲不报仇不得安宁,而恋儿母女的惨死,也让余占鳌愤而组织乡亲自发抗战,准备联合国民党冷支队,在胶平公路墨水河桥头伏击日军汽车队。
1939年8月初九,一切准备就绪,戴凤莲送14岁的儿子豆官跟着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伏击日本人,为罗汉大爷和乡亲们报仇。这支队伍的作战武器有土炮、鸟枪、老汉阳步枪、喇叭、农具等。在作战过程中,队伍中的有些人因不慎摔倒使枪走火而伤了自己,有些人在埋伏时鼾声如雷,有些人握着枪身体抖成一团,有些人枪响了子弹却没有出膛。在久等日军不来之际,队伍军心涣散,计划中的伏击战变成了仓促的遭遇战,稳操胜券变成了两败俱伤。开枪时手抖个不停地豆官,却在无意中和余占鳌一起打死了日军首领。
之后在余占鳌和豆官去县城买子弹的时候,鬼子扫荡了村庄,疯狂报复,余占鳌立马武装反抗鬼子,戴凤莲还想出了用铁耙挡住鬼子退路的妙计,但终究还是有村民数百人惨遭鬼子射杀,戴凤莲也倒在了送补给的路上。
这次大屠杀之后,幸存的余占鳌等人依靠狗肉过冬,因为尸体众多和无人看管的狗上演了人狗大战,余占鳌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爸爸豆官被狗咬到了,生殖器受到重伤。余占鳌、胶高大队、冷支队也展开了对武器和权力的争夺,走投无路的余占鳌加入了铁板会,成为他们的头子,先后劫持了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支队领导,获得大量军械,成为当地最大的土匪势力。
后来余占鳌想为戴凤莲补一个风光大葬,结果在出殡过程,被中共的胶高大队袭击,铁板会战败,意想不到的是,两支队伍又被国民党冷支队偷袭,几乎全军覆没,余占鳌也被俘虏了。在被俘虏当晚,国民党遭到日军猛烈进攻。
在这一系列风云变幻下,国共匪之间的争斗结束,大家以民族大义为重,余占鳌和国共部队走上了联合抗日的道路。
小说最后自称“虚伪的蝉,沾染了驯顺的家兔喜气”的我重返家乡,来到了掩埋了无数先辈、依然生机勃勃的高粱地,仿佛听到整个家族亡灵对我发出的启示,小说就这样结束。
它叙述的是一个有关抗日民族的宏大主题,但由于穿插了我爷爷和我奶奶的爱情传奇以及野史杂说,具有鲜明的民间化色彩,使其完全迥异于以往的抗战小说。
在小说中,高密东北乡的人们亦正亦邪,敢想敢做,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他们骄傲、自由、无畏、热血,让我这个不孝子孙感到惭愧。
高密东北乡的一位92岁的老太太,是1939年8月那场大屠杀的幸存者,她唱的快板儿里,讲述了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司令的抗战传奇:“东北乡人千万阵是列在漠河边,余司令阵前站,一举手炮声连环,东洋鬼子魂而散,纷纷落在地平川。女中魁首戴凤莲,花容月貌巧机关,钓来铁耙百连环,挡住鬼子不能前。”
我们看看两个主人公。
我奶奶戴凤莲聪明漂亮,却遭遇了无望的婚姻,在她宁愿以死抗争关键时刻,余占鳌击退了劫匪,杀了单家父子,以狂放不羁的血性气质,赢得了戴凤莲的欢心。在与余占鳌在高粱地结合后,传统道德的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在戴凤莲这里都失去了它固有的束缚。小说中,戴凤莲高大像男人,性格之果敢英明更胜于男人,每每余占鳌被情绪左右,险些酿成错误时,都是戴凤莲及时制止。余占鳌想要伏击日本人的车队,是她出主意在公路边安置铁耙,扎鬼子的汽车。面对任副官的意欲出走,是她果断的劝爷爷“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促成了余占鳌的大义灭亲。面对冷麻子与余占鳌之间的争执,奶奶站在他们二人当中,奶奶左手按着冷队长的左轮枪,右手按着余司令的勃朗宁手枪,警告二人:“买卖不成仁义在嘛,这不是动刀动枪的地方,有本事对着日本人使。”化解了矛盾,促成两人联合抗日。
就像戴凤莲临死前呼喊的:“天,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
而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充满野性和血性的男子,他杀死了与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只身前往将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失言的亲叔枪毙,她为了情人恋儿,也不惜和戴凤莲闹翻并分居,然后最终,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拉起一支由土匪和村民组成的抗日队伍抗日。
在遇到戴凤莲之前,余占鳌是在婚丧服务公司给人抬棺的。有一次碰到前朝翰林家出殡,七道门棺木厚重,内冲水银,十几家婚丧服务公司经理看了直摇头,但是余占鳌和他的兄弟愣是成功了。余占鳌喝了一碗酒,站在最前面,抬起时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腿像烧熟的铁一样慢慢弯曲,最终他成功了。
在国土沦丧的抗日战争时期,高密东北乡男子身上的这种野性更彰显无疑。伏击战中自发组织的乡亲们里,方七被机枪打得肠子都流出来,最后时刻他放不下的,是他的一岁儿子和妻子,哑巴最后牺牲时,他的身体都无法和敌人分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还有之前遭敌人酷刑的罗汉大爷,至死未屈服。
余占鳌的抗日队伍中,有一个人叫王文义,余占鳌问他怕不怕死,他很诚实地说怕,而他也的确不是当兵的料,反应迟钝,训练的时候连左右都分不清楚,最后还是他妻子帮出了个主意,让他右手握着一截高粱杆,向右转就握着高粱杆的手这边转。跟以往小说中的抗日英雄不同,王文义只是一个地道农民,憨厚朴实,甚至显得笨拙,但他就是端起了鸟枪,为了给被日军杀害的三个儿子报仇,结果最后因为看到妻子被炸死,躲在草丛的他毅然跑到河堤上,然后被日军打成了筛子。
如此种种,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热烈勇武的原始生命以及强悍的复仇精神。
小说中写道:“在我看来,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而就是在这个地方,生长着一片生机勃勃的红高粱,见证也映衬着这些个性张扬的人物。
生长于中国北方的红高粱高大挺拔,具有强大的环境适应力,能酿出烈性酒,在小说中,红高粱已经不是简单的背景比喻,纯种的红高粱更成为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甚至民族性的象征。
一方面,它是人与自然契合,红高粱是千万生命的化身,是蓬勃的象征,在高密这块土地上,红高粱与人一样生生不息,甚至融为一体。
另一方面,红高粱连接了历史与现实,是苦难与复仇、英雄主义与道德的象征,是民族的血脉、灵魂和精神。红高粱地里成长的人们敢于求生,也勇于救死,他们难以用我们传统的道德来定义和评判,这片土地独有的野性涤荡着惊人的灵魂。
小说中的我,看到“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给我的虚情假意,安装在玲珑精致的家兔头上的眼睛,被酱油腌透了的和不属于我的声音”,我激动地说:“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孙相形见绌,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小说中不止一处提到对种的退化的担忧,“种”可以理解为代际,莫言所指的具体是什么在退化,简单来说,是祖辈们身上那种充满强力的生命状态,在他们后代身上开始萎缩。种的退化是国民性反思的延续,鲁迅在《略论中国人的脸》中就曾批判国民性格退化了兽性和野性,民族性格堕落到只剩下顺从和家畜性,陈独秀也高喊要建立意志坚强的兽性主义。几十年过去了,这种担忧仍然在继续,从这个意义上追寻纯种红高粱,成为莫言的精神跋涉,这部小说也不失为一部民族精神启示录。
小说多次把杂种高粱和纯种高粱进行对比,纯种红高粱挺拔,红得像血海一样,而杂种高粱皆矮茎粗,叶子密集,通体沾满白色粉霜,穗子像狗尾巴一样长,这是一种退化的高粱品种,虽然产量高,看起来长势喜人,实则孱弱不堪,缺乏繁殖能力,他们空有高粱的名称,但没有高粱挺拔的高杆,他们空有高粱的名称,但没有高粱辉煌的颜色,他们真正缺少的是高粱的灵魂和风度。寻找纯种红高粱是寻找一种积极的精神,因为生命只能在斗争中创造和延续,在民族灾难中,在自然和社会的搏斗中,生命的活力才能释放,民族性格的力与美才能得以展现。不同于安宁易乐,小说展现的是勇猛和战斗,与被压抑的状态的生命形式截然不同。
红高粱的故事,是在以传统道德为核心的文化之外,寻找张扬生命意志的民间文化,以其重铸民族品格。小说在最后一章《起死》的尾声中写道:“我的整个家族的亡灵对我发出了指示,迷津的启示,可怜的、孱弱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努力找到它,你高举着他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他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
如果说这部《红高粱家族》因为其民间化的写法,迥异于之前的抗战小说,在国内引发热潮,那么莫言将先锋性与民间性的结合,融合了西方的技法与民族性的内容,真正走上了世界文学之路,则是莫言获得世界认同,在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所在。
我们来看看小说的先锋性。
首先,正如前面所说,小说打破传统叙事的时空界限,频繁采用插叙、补叙、回忆、跳跃等各种方法,不断出现时空变幻、记忆闪回、虚实交错。比如小说并不是从戴凤莲出嫁讲起,第一章《红高粱》,先叙述了墨水河大桥伏击战以及戴凤莲的惨死,第二章《高粱酒》才补叙余占鳌与奶奶戴凤莲的爱情故事,第三章《狗道》讲述后来余占鳌靠狗皮狗肉度过寒冬,但是又闪回当下,写我46年后回村的见闻,第四章《高粱殡》写余占鳌给戴凤莲出大殡遭袭,又插叙了抗战前余占鳌与戴凤莲因恋儿产生的感情危机,第五章《起死》写恋儿母女之死后又闪回当下,写我在返乡后听到家族亡灵对他的启示。小说在历史与现实、现实与幻觉、内心与环境之间随时变换,糅合了历史传奇、英雄传奇和爱情传奇的诸类元素,给读者带来一种独特的阅读体验。
其次,小说大量运用通感、象征、意识流的方式,比如写王文义的负伤:“他的腮上有一股深蓝色的东西在流动,父亲伸手摸去,触了一手黏腻发烫的液体,父亲闻到了跟墨水和淤泥差不多,但比墨水和淤泥要新鲜得多的腥气,他压倒了薄荷的幽香,压倒了高粱的甘苦,他唤醒了父亲那越来越迫近的记忆,一线穿珠般的把墨水和淤泥,把高粱下黑土,把永远死不了的过去和永远留不住的现在联系在一起,有时候万物都会吐出人血的味道。”这里啊,视觉、触觉、嗅觉和味觉、听觉一应俱全,融合在了一起。还有罗汉大爷遭受酷刑,小说的描写:“父亲看到罗汉大爷的两只耳朵在磁盘里活泼的跳动,打的磁盘叮咚叮咚响。”诸如此类感觉的互通、转换与柔杂,在作品中比比皆是。
红高粱本身就是个体性格和民族精神的象征,高密辉煌、凄婉可人,爱情激荡,这一意象又不断变换,展示出不同的情态。当爷爷奶奶相识之时,路一侧的高粱把头伸到路当中,向着奶奶弯腰致敬,当罗汉大爷被活剥时,遍地的高粱都在痛哭,当伏击战伤亡惨重时,高粱齐声哀鸣,当乡亲们被屠戮时,遍地高粱肃然伫立。尤其当奶奶弥留之际,红高粱独具的灵性瞬间迸发,小说写道:“奶奶听到了宇宙的声音,那声音来自一株株红高粱,奶奶注视着红高粱,在她朦胧的眼睛里,高粱们奇绝瑰丽、奇形怪状,他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嚎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他们在奶奶眼里盘结成蛇样的一团,又呼啦啦地伸展开来,奶奶无法说出他们的光彩了,他们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绿绿,他们哈哈大笑,他们嚎啕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打在奶奶心中那一片苍凉的沙滩上。”通感、象征、意识流等结合在一起,把这片高粱地的传奇书写的凄美而又绚烂。
第三,《红高粱家族》最为人称道的先锋性,还是来自叙事人称和视角的变化,即叙述人“我”以及“我爷爷”“我奶奶”的叙事方法,莫言自称是为了叙事的方便,却创造了一种新的叙事范式。一方面打通了历史和现实,使叙事者可以跳出来抒发议论,一会儿又可以深入叙述历史,而在写历史时,又不但可以目睹现场,还可以深入主人公内心。
小说语言的民间化色彩也是颇有特色的一点,我奶奶戴凤莲说话更是民间味儿十足,挽留罗汉大爷时说:“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鱼面看水面”等都是大白话,很有山东快板的风味。
那么仅仅有先锋就够了吗?莫言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加西亚·马尔克斯和福克纳无疑是两座灼热的高炉,而我是冰块,因此我对自己说,逃离这两个高炉,去开辟自己的世界。”这个自己的世界就是莫言的故乡,就是红高粱故事的发生地,山东潍坊的高密东北乡。
历史上这里由于地处三不管地带,地势低洼,常常受土匪水灾的侵扰,对于莫言来说,这里脏、乱、差,他童年最大的印象就是饥荒和孤独,无时不刻不想逃离这片土地,他后来通过考试参军,又进入解放军艺术学院,走上文学道路。莫言努力发表了很多作品,却总是感觉不满意,他怀念故乡,可是又不想把故乡的肮脏、饥饿和绝望带进文学,他的内心却总感觉空落落的。终于,从《透明的红萝卜》开始,莫言解开封印,开始吐露对这片土地无法割舍的复杂情感,作品获得好评,内心最隐秘的角落打开后,莫言便一发不可收拾,他不再排斥家乡的记忆,他渐渐明白,那些记忆不应该是他要逃避的,而应该是他要追寻的,在创作的道路上,那些记忆正是他独特的财富。
在决定写一篇出彩的抗战小说后,莫言想起发生在他故乡的一场战争,1938年,在莫言的村子附近,几百个村民自发组织游击队伏击日军,他们先埋好铁耙子,扎破鬼子军车的轮胎,然后冲出来与日本军厮杀,用30人的伤亡换来了日本鬼子的全军覆没,可是日军没有善罢甘休,他们在邻近的村子进行疯狂扫荡,杀了136名无辜群众,无辜民众的鲜血洒在了高密大地,染红了那一片片高粱地,莫言的爷爷奶奶就属于那个热血的时代,于是小说的主人公出来了,那就是我爷爷我奶奶,那个时代,遍地高粱,那一片片挺立着的、密密的高粱秸就成了热血汉子们抵抗日本鬼子的屏障,于是故事的发生场所设立好了,那就是高粱地,莫言文思如泉涌,写下发生在故乡的高粱地里一个关于抗日和爱情的故事。
按照当时的写作计划,莫言打算沿着红高粱的方向,继续为红高粱家族往下立传,写完爷爷奶奶这一代,就应该写父亲这一代,写完父亲这一代,就应该写我们这一代,他说:“我想当时是一种跟进化论反其道而行之的观点,进化论是一代胜过一代,我觉得是一代不如一代,我觉得我们跟爷爷奶奶他们那个时代相比,活的都非常的苍白,他们都是英雄,我们一个一个都变得特别的软弱,特别的无能,不论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我们都是侏儒。”
于是在杂种高粱的严密阵营中,莫言也就愈加思念历史的瑰丽情景,8月深秋天高气爽,遍野高粱红成喜阳的血海,如果秋水泛滥,高粱地成了一片汪洋,暗红色的高粱头颅擎在浑浊的黄水里,顽强的向苍天呼吁,如果太阳出来,照耀浩渺大水,天地间便充斥着异常丰富异常壮丽的色彩,这是让人永远向往的极境,但是又摆脱不了现实的种种异化,小说悲叹地写道:“我被杂种高粱包围着,它们蛇一样的叶片缠绕着我的身体,它们遍体流通的暗绿色毒素,毒害着我的思想,我在难以摆脱的羁绊中气喘吁吁,我为摆脱不了这种痛苦而沉浸到悲哀的绝地。”
此刻,莫言终于明白,或许回归才是前进之路,回归祖先才能找到个体和民族的精神之根,呼唤红高粱精神的失落与回归,正是莫言转而写家乡的原因所在。他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我爷爷奶奶们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莫言曾说:“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我的根只能扎在高密东北乡的黑土里,我爱这块黑土就是爱祖国,我爱这块土地就是爱人民。”
正是这样的扎根,正是这样的现实与历史的交流,生命本质与生存状态的对照,让莫言的高密东北乡伫立在世界文学版图之上,以让民间世界的精神绽放出它的异样光彩。
好,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就为你解读到这里,听书笔记在音频下方,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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