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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探寻法律与政治、社会交融的深层法则
铛铛铃2025-09-11【人文】630人已围观
简介
人们都知道,自然界的一切啊,看上去总是井井有条。从天体的运行到一滴水的坠落,都受万有引力法则的支配。但是呢,人类世界就复杂得多了。每个时代、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政治制度,似乎呢,没有规律可循。可是在18世纪的启蒙时代,有一位思想家就认为,我们同样可以像研究自然界一样,来研究人类政治社会的运作。这位人物就是法国的孟德斯鸠,他把研究成果写成了今天要讲的书,这就是政治学经典名著《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出身法国贵族,当过法庭庭长,他拥抱新思想,是个启蒙主义者。和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他也认为人类痛苦的根源在于缺乏知识。那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人啊,经常闹牙痛,是因为体内缺乏维生素C。拥有医学知识的医生,知道了牙痛的原因,就会建议病人多吃橘子,补充一些维生素C,这牙齿呢,就不痛了。同样的道理,如果掌握了社会运作的基本原理,那么各种冲突和疾苦就能迎刃而解,人们也就顺理成章地步入美好社会。《论法的精神》讲的就是这套原理。全书共有六卷31章,算起来有60多万字。要理解这本书的内容,就要先从书名讲起。
这本书叫《论法的精神》,那什么是法呢?孟德斯鸠下了一个非常经典的定义:法就是产生于事物本性间的必然关系。比如说水的形态与气温有一种必然的关系,降到一定的温度,水就会结冰,那升到一定的温度,水就会变成气体。水的一切变化都受到这条法则的约束,自然界井井有条,就是有这些必然关系的存在。孟德斯鸠认为,人类社会也有它的法,最直观来说,它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法律。那什么又是法的精神呢?这是孟德斯鸠独创的一个词儿。所谓法的精神,是指塑造法律的各种外部因素,比如政治制度、民俗风情之类的。孟德斯鸠是要告诉人们,法律这个人造物,看上去是随心所欲搞出来的东西,实际上它也要服从一定的规律,被外部因素决定,这是人们理解法律的重要知识。
孟德斯鸠进一步讲,每个地方的法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当地的政治制度。因此,孟德斯鸠概括了各种政治制度,把它们区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在研究每一个政体的时候,他又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是政体的性质,就是看权力掌握在谁的手里;那第二呢,是政体的原则,就是看什么东西在支撑着政体正常运行。我们呢,先来看看这三种政体各自的性质。如果主权掌握在一批人手里,那就是共和政体。那共和政体下呢,又有分类,执政者是大多数人,那就组成民主共和国;如果执政者只是一小部分人,那就组成了贵族共和国。民主共和国的特点,那就像孟德斯鸠说的呀,人民在某些方面是君主,在某些方面是臣民。古代雅典是民主共和国的典范,他们呢,通过抽签来选出官员,只要你具有公民资格,不管出身如何、财产多少都有可能当官,为国家服务。那如果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掌握在一个小团体手中,那它就是贵族制,和民主制相反。贵族共和国的特点是大范围里不平等,小范围里平等,官职的产生不再通过抽签,而是根据财产和家庭的出身来确定。比如罗马共和国有一段时期啊,元老院实际上就成了最高掌权者,而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也是贵族共和国的典型。但是贵族与贵族之间应该保持着平等,没有任何一个贵族高高在上。一旦国家的最高权力只集中在一个人手里,那就产生了君主政体。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最大区别,就是执政人数的不同。因为国家大事只需要国王一个人决定,所以君主政体的办事效率要比共和政体高很多。不过呢,君主政体下的国王也不能为所欲为,为了进行统治,他还是得依靠贵族和官僚进行统治。如果毫无约束,那君主政体就恶化成了专制政体。如果一个人独揽大权,又没有任何法律来约束他,全凭个人喜好进行统治,那就是典型的专制政体了。专制君主唯我独尊,从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要么就是贪图享乐,把所有事情都丢给几个亲信去处理。在孟德斯鸠笔下,这是最坏的政体,因为人与人之间所有的政治关系,都被简化成主人与奴隶的关系。
那在了解了三种政体的性质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支撑它们运作的动力。首先,不管是民主共和国还是贵族共和国,它们看重的是参与公共事务的美德。立法者要采取措施,让大家把集体的事情看得比私人利益还重要。古代呢,有一个关于斯巴达的故事,就很能说明这一点。斯巴达是古代希腊一个城邦,相传斯巴达一名战士为了活命,偷偷从战场上溜回家,结果老母亲十分生气,当面斥责她。而当这名儿子重返战场,为城邦的胜利献出生命后,母亲丝毫没有落泪,反而为城邦的胜利感到高兴。但是在君主政体里,美德不再支撑政府运转,人们只关注着自己的私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失去了热情。这种政体要想运转,靠的是人的虚荣心,臣民要千方百计去讨君主的欢心,好在宫廷里讨得一席之地。那这种方式下呀,大家都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但最后也能在客观上为集体做点好事。最后,在专制政体那里,连虚荣心也不管用了,支配人们行动的是恐惧,只有时刻举起皮鞭,专制政体才能运转。专制君主为了打消平民造反、维持专制统治,就要订立严苛的法律,制造恐怖气氛。孟德斯鸠举了古代日本作为例子,在那里只要犯了罪都是死刑,在官吏面前撒谎就得死,不服从天皇的命令也得死。专制政体的确是违背了人类的天性,是各种政体堕落的最终表现,所以啊,它不能长久的维持下去,从诞生的那一刻,就注定走向灭亡。
关于政体分类和它们运转的动力,孟德斯鸠就说了这些,这些知识呢,就是他要探索的必然规律。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政体,为什么不同的国家会选择不同的政体呢?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体,跟不同的民族性格有关。那就像俗话说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他非常认真,收集了大量的材料,仔细地考察气候和地理的政治影响,看他们如何塑造社会风尚,进而在不同的地方带出来不同的政治制度。接下来呢,孟德斯鸠开始论证社会风气与政体选择之间的必然联系。
先从气候说起,孟德斯鸠说呀,在气候寒冷的地方比较容易建立起共和国,那热带地区更容易出现君主国。这是为什么呢?他认为啊,温度一低,血管就容易收缩,人就感到紧张,北方的民族往往更加的勇敢好斗,这样的民族性格也就更容易出现共和国。在气候炎热的地方,因为血管会相对松弛,人们做事就提不起什么精神,生活节奏慢,也不太擅长搞创新,所以这种地方的人民容易管理,甚至容易产生奴隶制,君主国统治起来就比较方便。那除了气候之外,土壤的状况也是影响民族性格的一个重要条件。比如在土地贫瘠的山区,人们需要辛苦劳动才能喂饱自己,导致民风比较彪悍,居民不太容易屈服,所以呢容易产生共和国。而在土地肥沃的地方,日子就过得安分守己,容易不思进取,这种民族就容易产生出君主国。或许呢,有人会说了,这些说法是不是太简单、太儿戏了呢?对今天的人来说,上边说到的气候地理决定政治风气根本不成立,但是对18世纪的人来说,这已经达到了他们思考的极限。要是《论法的精神》在这里就停住了,这部作品的意义就大打折扣。接下来呢,孟德斯鸠笔锋一转,把社会风气与政体的必然联系,推向了启蒙的高度。
在孟德斯鸠看来,日趋增多的贸易活动正在改变着欧洲,抹平原先气候地理带来的差异。商业活动塑造的全新社会风气,正在呼唤全新的政治法则。我们先来说说这套新的商业社会风气都有什么特征。首先呢,贸易激发出人们对于财产的欲望,在贸易兴盛的国度,人们名正言顺地把追逐利益放在第一位,而过去人们可能认为美德、服从、虔诚这些才更重要,这种改变是前所未有的。其次,贸易让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平等,更讲求契约精神。孟德斯鸠观察到,贸易发达的地方,居民变得斤斤计较,失去了古人所欣赏的慷慨好客的精神,也不再无条件的为同胞服务。但是另一方面,贸易也让人更重视公平和诚信,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能缺斤短两,更不能强取豪夺。而且做生意讲究双方平等,这样会让我们能平等的看待同胞,变得更有同情心,社会风气也会变得更人道。接着,贸易能让人眼界开阔起来,更容易和他人相处。商业不发达的社会,人们信息闭塞,缺乏与外部交流,往往很难理解外国的行为和风俗,总是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贸易活跃的地方,人们就会频繁的接触其他地方的风俗,消解对外国人的敌意,不会把自己的生活方式视为唯一正确的。最终,全球化的贸易会带来全球化的和平。通过商业往来,全世界人民都陶醉在财富当中,在东半球能吃到的东西,居住在西半球的人也能买得到,大家的生活方式逐渐趋同,也不会对彼此抱有敌意,国与国之间呢,也不再因为掠夺物资而爆发战争,世界达成了永久和平。
在今天看来,孟德斯鸠的一些想法依然有些天真,他没料到商业之间的争端也能成为战争的导火索,但他对当时社会风气的变化察觉还是十分敏锐。既然社会风尚变了,那接下来就该政治体制变化了。举个例子,如果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那么推崇上下尊卑的君主政体就走不通了;共和政体讲集体优先,在注重私人利益的现代人看来也无法接受;至于残酷的专制统治,由于无法给商人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那就更不能接受了。于是呢,孟德斯鸠提出了新型的自由政体,这是孟德斯鸠对现代政治哲学最重要的贡献。从字面上看,自由政体意味着他把政治自由放在第一位。那什么是自由呢?我们不能把自由理解得太轻浮,以为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经典定义:自由是指生活在法律约束下的一种状态,人们能够做法律允许做的事情,同时也不能强迫别人做不应做的事情。比如说,一旦我合法的买了个房子,就可以给自己的房子装修,也能在屋里头看书,晚上门一关就能睡个舒坦觉。但是呢,我不能随便闯进邻居的家里,反过来,就算我大门敞开,邻居也不能不请自来,要不然呢,大家都人人自危,做什么事情都不自由了。而政治自由就是指每个人在法律的保护下,都觉得自己很安全,不必对其他人提心吊胆。自由政体要保护公民,确保他们有安全感,就得做到两点,第一是要做到三权分立,第二是制定出优良的刑法。
我们先看第一点,三权分立。一个国家有立法权、行政权、司法这三种权利。通过立法权,人们就可以制定或废除法律;通过行政权,人们就能维持治安,对外宣战或进行和谈;通过司法权,人们就能解决争端、维护正义。孟德斯鸠强调,在自由政体中,要组建独立的机构来承担这三种权利。孟德斯鸠十分欣赏英格兰,就因为英格兰做到了三权分立。在孟德斯鸠看来,由国王统领的政府掌握着行政权,代表着平民利益的下议院掌握着立法权,而由贵族组成的上议院就负责行使司法权。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最大限度地避免权力滥用。那就像一场足球比赛里,如果负责执法的裁判能随意改变规则,那么球员肯定是苦不堪言,这场比赛也失去公平,没法进行下去。自由政体的第二个要求,就是制定出温和的刑法。在政治社会中,人们面临的一大威胁,就是来自他人的法律指控。那设想一下,如果我们走在马路上,随便就被人告上法庭了,丢进监狱了,那还能有安全感吗?在孟德斯鸠那个时代,法国国王就经常干这种事,动不动就以一个秘密的罪名把人逮捕,投进巴士底狱。为了保障现代人的安全感,孟德斯鸠就非常非常重视刑法。他指出罪行只能法定,依据的是刑法,不能仅凭执法人员心血来潮。那么什么样的行为需要刑法来规范呢?孟德斯鸠认为有四种,一种是危害宗教的行为,也就是通过具体的外在行为,对宗教活动进行亵渎,但是不能因为信仰不同就去起诉别人,毕竟信神与不信神是私人头脑里的信念,上帝也用不着借助人间的法律来实现正义;另一种是破坏社会风俗的行为,这里呢主要是指放纵的性行为,它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第三类是破坏社会安定的行为,比如说扰乱社会秩序,引发公众骚乱;最后一个是对其他公民的人身进行伤害,那最典型的就是杀人。孟德斯鸠的刑法学说,重点在于惩罚危及公共安全的外在行为,他特别强调,言论、思想和文字不能成为惩罚的对象,只要言论和思想没有引起具体的骚乱,破坏社会安宁,那人们就不该为自己的所思所想受罚。
我们来小结一下,现代人需要的自由政体,其实是一个能够确保公民安全生活的政体。它起码要满足以下两个要求,第一,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要分开三个机构,彼此独立,互相牵制;第二,在刑法方面,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法律只能规范那些危及公共利益的外在行动,人们也不能因为言论或思想而受到处罚。不过呢,这套构想在当时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在18世纪的欧洲,尽管全球贸易如火如荼,传统的阻力依然强大。对欧洲人来说,他们最大的历史包袱是基督教,因为商业文明强调世俗欲望的解放,而基督教却主张压抑人的欲望,把幸福放在彼岸世界。面对这种阻力,有些激进的启蒙主义者就鼓吹说,宗教完全没有用,他们提供的都是虚假的意见,所以现代人应该抛弃宗教,大胆做一个无神论者。那么在孟德斯鸠看来,宗教的位置又在哪里呢?孟德斯鸠没有简单否定宗教的价值,他认为宗教还是要有的。首先一条宗教对人心灵的教化作用,法律替代不了。最理想的法,只能培养好公民,最理想的宗教,却致力于培养道德完美的好人。比如说,法律所能提供的最高惩罚无非是死刑,但有些罪大恶极的歹徒完全不怕死,那么法律就不太够用了。在很多宗教里,从西方的基督教到日本的民间宗教,都提供了一个地狱的场景,就是为了震慑那些不怕死的罪犯,好让他们知道肉体死亡不是一了百了,之后还有可怕的惩罚等着他们。这种震慑的力量是超越死亡的。除了教化的作用,在法律软弱无力的国家,宗教还能支撑起整个民族。在战乱的国家,法律无法制止战争,宗教有能力确定一个休战期,让大家恢复和平、休养生息。比如在阿拉伯的部落里,每年有四个月是要停止一切争斗,那就算是最小的骚动,也会被视为亵渎神明。在中世纪,封建君主们看似随心所欲的开战,没有法律能约束,但在基督教规定了每周的安息日这一天,他们就不得不放下兵器,暂时休战。那这么一来,宗教还是能带来秩序和安定的。
所以,对待宗教存还是废的问题,关键不在他们的教义是否虚假,而是看他们有没有被滥用。比如说,那些设计有地狱的宗教,都会认为灵魂不朽,这样坏人的灵魂才会继续受折磨。而灵魂不朽的观念一旦被滥用,那么就出问题了。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去世后,妻子要跟着自焚殉夫,好让他们通过灵魂转世,来生继续服侍丈夫。这种习俗呢,就是滥用了灵魂不朽的观念,应该被现代人抛弃。总而言之,孟德斯鸠是从政治家的眼光看宗教,他并没有全盘否定宗教,他认为只要宗教能够补充法律的盲区,能够给人类带来和平,那它就有存在的价值。
以上就是《论法的精神》这本书的基本内容。孟德斯鸠为了弄清楚人类社会运作的机制,进行了一次百科全书式的考察,总结了曾经出现的各种政体,指出政体与社会风气有着必然的关联。在这个意义上,随着商业贸易改变各地的风土人情,新的政治体制呼之欲出。为此,孟德斯鸠构想了一套自由政体,政府要用分权来保护个人自由、社会公正,要制定温和的刑法,维持公共秩序,增进人的安全感,同时保留宗教合理的一面,作为法律的补充。
说完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最后呢,我来简单说一下《论法的精神》对后世产生的影响。这些影响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学术方面的,孟德斯鸠提倡相对宽和的刑法立场,以及罪刑法定的原则,是现代法律的基本支柱。三权分立的设想,也成为现代宪法理论的核心精神。这本书产生的另一个影响是现实方面的,在美国革命时期,许多人都在阅读《论法的精神》,一时之间,这本书成了阅读量仅次于圣经的读物,深受美国国父们的推崇。后来颁布宪法建国的时候,美国政府的许多制度,尤其是三权分立的政府基本结构,深深打上了孟德斯鸠的思想烙印。
好的,《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就解读到这里,听书笔记在音频下方,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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