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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会》从野蛮到文明的进化阶梯
铛铛铃2025-09-16【历史】321人已围观
简介
今天为您介绍的是《古代社会》。
卡尔·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曾花费很多时间,帮忙整理马克思遗留下的书稿和笔记。有一天,他发现马克思在去世前一直在研究史前社会,还认真做了大量笔记。其中,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的一本著作被反复提到,就是这本《古代社会》。
恩格斯高度评价说:“在论述社会的原始状况方面,现在有了一本书,像达尔文学说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这就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
那么,《古代社会》这本书,为什么让马恩两人如此着迷呢?原因就在于,这是系统提出人类社会进化理论的第一本书。摩尔根在书中呈现了人类社会从原始走向文明的历程。
要研究人类社会的原始状况,难就难在没有文字记载。很长一段时间,要还原远古时期的生活,靠的是口口相传的神话和英雄传说,这就包括西方的《荷马史诗》,中国的盘古开天辟地等等等等。
摩尔根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另辟蹊径,从印第安人的习俗中,找到了通向古代社会的路径。这么说吧,印第安人长期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美洲大陆,对外交流比较少,所以他们就好比活化石,很多风俗还带着古老制度的烙印。从这些习俗再往回推,就能大致还原出史前社会的模样。
或许有人好奇,摩尔根为什么能想到这种方法呢?其实跟他的经历有关。摩尔根是美国19世纪著名的人类学家,但一开始他是名律师。碰巧在从业的前几年,遇到美国经济危机,接不到什么案子。闲暇时间里,摩尔根加入了一个研究北美洲印第安人的社团。他多次造访印第安人的居留地,与他们一起生活,甚至还被其中一个部落接纳为成员。
1871年,摩尔根与《物种起源》的作者达尔文会面,彻底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他酝酿着写一部人类自身社会的进化史,与印第安人的共同生活经历转化成了研究灵感,最终结晶成了《古代社会》这本书,并在1877年首次出版。
《古代社会》由四大板块组成,摩尔根以扎实的经验材料为基础,从人类的生产方式、政治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和财产制度这四个角度,展现出早期人类社会的演化进程。
下面先讲第一部分,生产方式的演化。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这句话不仅适用于文明人,对史前社会的原始人来说也同样如此。人类早期从事生产,很大程度上就和吃饭问题有关。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出发,特别是获取食物的方式,就可以对整个人类社会进行分期。具体来说,人类社会的历史可以分为蒙昧阶段、野蛮阶段和文明阶段。接下来就看看这三个阶段是怎样演进的。
人类社会的童年是蒙昧时期,它从人类学会采集水果开始,一直持续到弓箭的发明。在这个起步阶段,人类刚从动物变成人,他们毫无知识,没有任何生产技能。没有尖牙利爪的人类,只好靠采集水果为生。慢慢的,人类不仅采摘水果,也开始吃鱼。但吃生鱼的话容易闹肚子,把鱼加热烹饪就必不可少。所以如果人类能长期吃鱼,那就说明他们也学会用火了。懂得捕鱼的人渐渐摆脱气候限制,他们能沿着河流迁徙。在19世纪澳大利亚的一些部落里,还能够看到类似的生活方式。
再后来,人类除了用棍棒打猎,还发明了弓箭。发明弓箭可以说是划时代的事件了,它既提高了人类捕猎的效率,又增加了打猎时的安全系数。弓箭的出现就类似于枪炮对我们近代社会的影响,它让人类社会又往前迈了一步。
经过漫长的岁月,人类逐渐告别落后的蒙昧阶段,开始步入野蛮时期。这个阶段从制陶技术的发明开始,一直持续到铁器的出现。为什么制陶技术是一道分水岭呢?因为在制陶技术出现之前,人类已经会用竹子等材料编制器皿,但陶器是一种牢固的、耐用的容器,它能用来储存食物,也更耐高温,可以用来煮很多东西。所以说陶器改善了人类的生活条件,也为定居生活铺好了道路。
定居生活的关键就是人类学会自己种粮食、养家畜,保证有稳定的食物来源。单纯靠打猎为生,往往有上顿没下顿,直到家畜和粮食的出现,人类才摆脱这一困境。在东半球,也就是在亚欧大陆,因为平原较多,适合放牧,所以人们更多选择养牛羊。而在西半球,特别是印第安人那里,由于没有适合家养的大型动物,人们就种起了淀粉含量高的玉米。
最后,随着铁器的发明,野蛮时期步入尾声,人类进入文明阶段。和制陶技术一样,铁器意味着人类对火的掌握又达到了一个新高度。铁的铲子、斧头和锄头,这些工具大大提高了开垦农田的效率。从此,人类能在有限的空间里获得更多食物,养活更多人口。在这里,人类社会终于要结束史前时代,生存不再是个迫切问题,抽象的字母也被发明出来,人们学会用文字来记载历史。从这时起,人类慢慢告别古代社会,开始步入更加多姿多彩的文明时期。
以上就是《古代社会》第一部分的内容,摩尔根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出发,描绘了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之路。不过生存吃饭固然重要,人类还有大量的时间花在政治活动上。因此全书最大的篇幅都在描述史前人类的政治组织,特别是人类社会是怎样通过血缘纽带组织起来,这条纽带又怎样一步步瓦解,这就是第二部分的内容,也就是史前人类的政治组织。
总的来说,人类社会有两种政治组织模式,一种是今天人们熟悉的国家和政府,它出现在文明社会;另一种叫做氏族,它出现在古代社会。两者的区别在于,国家以财产和领土为基础,只负责成员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而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成员的生老病死都由它来负责。
接下来我们就看看氏族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生活在氏族中的成员有哪些权利义务,氏族本身又经历了什么演变。
氏族是什么?在美洲、亚洲、欧洲还有非洲,都能看到氏族存在的痕迹,它是一种最古老和广泛采用的制度,特别流行于野蛮时期。如果一个集体里,所有成员都供奉着同一个祖先,依靠着血缘关系团结起来,那么这个集体就叫做氏族。美洲印第安人把这种制度保存得最完好,而在中国南方的一些村落里,有所谓的宗族现象,这也是古代氏族制度的残余。
氏族常常用某种动物来命名,比如摩尔根在印第安部落打交道时,发现一个部落里有老鹰氏族、苍狼氏族、灰熊氏族等。氏族间的根本差异就在于供奉着不同的祖先。
氏族的另一个特点是,早期氏族成员只认母亲为祖先。具体来讲,早期的氏族成员就包括一位女性祖先和他的子女,以及女性后代的子女,整个血脉是按母系来继承,女性因而也有了更高的地位。这么理解吧,包括古代中国在内的文明社会里,孩子跟爸爸姓而不跟妈妈姓,是因为妈妈被当作是外人,但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孩子都随妈妈,而不是跟爸爸姓,这时候爸爸就成了外人。父系继承的氏族则是后来出现的。
母系氏族形态不仅出现在美洲的易洛魁部落中,其实中国人也不会感到陌生,比如《西游记》里的女儿国,虽然经过了夸张变形,但它的原型就是母系氏族社会。
介绍完氏族的基本情况后,再看看氏族成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他们过着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对氏族成员来说,头等重要的权利就是参加氏族大会。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每个氏族都有一个全体成员都参加的大会,那是最高权力机关。印第安人围坐在篝火旁边,以平等身份参加大会,自由的讨论氏族里的一切问题。大会最重要的议题就是选出一个人来当酋长。酋长作为氏族的首领,要参加行政活动,要指挥战争,要作为代表跟其他氏族谈判,但首领职务不能传给自己的儿子,一旦酋长去世,印第安人们就开会再选一个。
既然氏族成员可以选举首领,那么罢免首领的权力也就不在话下。虽然首领是终身制,如果成员觉得他不称职,他不再被人们信任,就按照一定手续去罢免。所以氏族的酋长没法随心所欲的统治,氏族社会比我们想象的要民主得多,甚至西方民主国家的议会机构,都残留着氏族大会的基因。
当然,有权利的地方就有义务,氏族成员最重要的义务就是要相互支援。在文明社会里,国家扮演着保护人的角色,政府有义务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在古代社会,由于氏族承担了国家的功能,所以人们就寻求亲属们的力量。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成员在生活或经济上有困难,所有成员就要帮助他渡过难关。更重要的是,对某一个氏族成员的侵犯,就会等同于侵犯了整个氏族。在印第安人那里,一个氏族成员若被杀害,整个氏族的人就有义务帮他报仇,这就叫血亲复仇。
在这里,我们已经搞清楚了氏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但氏族也只是一个基本的政治单元。如果把整个古代社会看作一个生命体,氏族就像是一个细胞,这些细胞可以组合成新的结构。在这一组合过程中,血缘纽带越来越无力,氏族大会的功能也越来越被弱化。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看看,氏族究竟是怎样发展为国家的。
一个家族的人口如果多了,亲戚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疏远,慢慢变成陌生人了。氏族也是如此,随着氏族成员的流动,家族的扩大,各个氏族越来越疏远,到最后团结他们的纽带只剩下语言。这样说着,同一种语言的几个氏族结合起来,就成了部落。
在部落阶段,酋长会议的出现最引人注目,它相当于整个部落的最高权力机关,酋长们代表各自的氏族,共同商讨部落大事,比如说要不要跟其他部落打仗,要不要接纳其他氏族进来,要选谁来当整个部落的大首领。不过千万不要把这个大首领和国王划等号,大首领即使没有什么绝对的权利,也很容易被罢免。酋长会议很像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大首领也只不过是议长,氏族社会的民主政治原则,在这里还没有被破坏。
在部落与部落之间,还能结合出一个更高级的组织,那就是联盟。如果几个部落有着相邻的领地,为了抵御外敌,他们发现彼此团结起来的好处要比互相内斗大得多。一旦认识到这种好处,他们就结合成为了联盟。换句话说,联盟的成员已经学会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政治问题了。
一旦某个地区出现了联盟,那就离文明社会不远了。在联盟阶段出现了一个新现象,就是为了方便打仗,人们在原先的酋长外,又设置了一个领袖来指挥作战,也就是开始区分文官和武官。大家都知道,临阵不能换帅,否则很容易就被打败,经常打仗的联盟就不会轻易更换军事领袖。慢慢的,军事领袖就夺取了整个联盟的最高权力,氏族大会所具有的民主色彩也就慢慢褪去。往后各个时代的独裁国王,就是从军事领袖这个岗位演变来的,他也是文明社会里政府的雏形。
好,来回顾下《古代社会》第二部分的关键内容,史前人类的政治制度是从氏族发展到部落,再从部落发展到联盟。随着从氏族向联盟的发展,血缘纽带的影响越来越弱,团结人心的东西逐渐成了语言、领土和利益。同时,氏族制度流行的民主观念也越来越稀薄,从原始的直接民主发展到代议制民主,最后在联盟阶段,军事首领夺取了最高权力,文明时代随之到来,国家和政府取代了氏族,人类公共生活的基础,也就从血缘变成了财产跟领地。
到这里,我们就搞清楚了氏族政治机构变迁的脉络。但考虑到氏族实际上是个大家庭,所以摩尔根就问了,究竟是什么样的家族制度在支撑着氏族社会呢?会是我们现代人熟悉的一夫一妻制吗?随着氏族制度的发展,家族制度是不是也有重要变化呢?这些追问就构成了《古代社会》这本书第三部分的内容——婚姻家庭制度。
在今天看来,一夫一妻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家庭形态了,甚至在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那里,他就认为一对男女,再加上几个帮忙干活的奴隶,就能组成一个家庭。但摩尔根认为,这种家庭形态其实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在更为漫长的史前时期,人类社会还出现过五花八门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的变化也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血亲婚姻制,接着是群体婚姻制,再后来是偶婚制家庭,最终才发展到专偶制家庭。从大的趋势看,就是从多夫多妻的不固定形态,演变到一夫一妻的固定形态。
在人类社会的蒙昧阶段流行与自己的同胞结婚,这就是血亲婚姻。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互相通婚,而且采取集体同居的形式,每个男性都是所有女性的丈夫,每个女性也都是所有男性的妻子。这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毕竟各个文明的宗教戒律和伦理规范,都主张禁止乱伦。那摩尔根是如何推断出这种婚姻模式的存在呢?原来,他是从印第安人、夏威夷人的亲属制度那里,找到蛛丝马迹。在这些族群里,父母不仅包括亲生父母,也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子女也不仅包括自己的亲生子女,连兄弟姐妹的子女也都视如己出。同辈份的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关系,这说明在此之前,有一种古老的婚姻模式,它让有血缘关系的同辈男女直接结成夫妻。
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中国人为什么把父亲的兄弟叫叔父,母亲的兄弟叫舅父,把兄弟姐妹的子女叫做侄子或侄女呢?这些称谓其实就是血亲婚姻制的残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近亲结婚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这个弊端当然不是现代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病问题,古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这些。近亲结婚的弊端,是不能为家族补充新的生存技能,或者新的技术手段。为此,人们就想办法把近亲排除出结婚对象,于是就有了群体婚姻制。
在这种制度下,婚姻关系没有严格约束于一夫一妻,除了禁止近亲结婚外,结婚和离婚都相当自由。在我国云南的一些少数民族那里,至今还能见到这种习俗,比如云南的摩梭族人,青年男女们在聚会上唱歌跳舞,互相认识,男子可以向心仪的女子提出约会邀请,在晚上还可以住到女子家里,但天亮后必须离开,男女之间的唯一羁绊就是感情,如果感情不和了,就自由分手。人们把这种制度叫做走婚,它实质上就是群体婚姻制度。
从血亲婚姻制演变到群体婚姻制,实在是个创举,它区分了可结婚和不可结婚两类人群,这个创举顺带产生了母系氏族社会。刚才提到的云南的摩梭族人,他们就是母系社会。一方面,群体婚姻制主张跟家族之外的人结婚,从而避免了与近亲结婚;另一方面,集体同居的生活,又让孩子没法确认自己的父亲,只知道母亲是谁,到头来就得采用母系继承的办法。
再往后,人类社会走向了由一男一女组成的小家庭模式,这就是偶婚制。“偶”是配偶的偶,顾名思义,所谓的偶婚制,就是说这段婚姻只有一对男女结婚,他们共同生活,生儿育女,但夫妻关系还很松散,并没有严格的同居义务,一旦情不投意不合,婚姻关系就告吹。
群体婚姻为什么会被一夫一妻的模式取代呢?这首先跟氏族的蓬勃发展有关,随着氏族规模的壮大,禁止近亲结婚,让能够结婚的对象越来越少。其次,有的男性通过抢夺或者购买,从其他部落那里获得妻子,这样一来,婚姻需要花力气,就不会那么轻易的跟别人共享了。
在人类历史上,偶婚制更像一个过渡阶段,直到野蛮社会的晚期,偶婚制才发展为今天熟悉的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这种婚姻里只能由一男一女组成,丈夫在家庭生活中取得主导地位,他独占了与妻子同居的权利,严格要求妻子的贞洁,所以摩尔根把它叫做专偶制,就是专属配偶的意思。
专偶制的特点就是男性的支配。我们知道家庭的英语是“family”,而“family”的词根是一个拉丁语,罗马人用这个拉丁语来指奴隶或仆人,可见西方家庭的本意跟血缘没多大关系,它更强调在一个家长支配下,为维持家族财产而从事劳动的团体。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明确规定,家长有绝对权利,男性握有子女的生杀大权,还掌控着家里所有财产。为了把财富留在家族内,男性就得百分之百的确保后代是自己亲生的,所以就严格女性的贞洁,绝不允许女性出轨。随着男性权力的逐渐确立,人类也开始告别史前社会,迎来了文明时代。
来回顾一下第三部分的内容,摩尔根认为,古代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演变,也就是从血亲婚姻发展到专属配偶婚姻。具体而言,首先是结婚的对象从亲属演变为陌生人,其次婚姻期间同居的人数,也从多人演变为严格的一夫一妻,最后,父亲对于自己亲生子女的确认,也从群体婚姻的无法辨认,到一夫一妻时期的精准识别。
可摩尔根还不满足,她继续追问,究竟是什么在推动婚姻家庭制度的变迁呢?他给出的答案是,财产。于是,《古代社会》这本书的第四部分,就聚焦在财产观念的变迁上。
财产是人类赖以为生的各种产品,人们对财产的看法,尤其是遗产分配方式的变迁,推动了文明的演进。摩尔根说,史前人类有三种继承财产的方式,第一种是由共同体内的全体成员均分,第二种是只分给有血缘关系的人,第三种是指分给亲生子女。遗产方式变迁的背后,本质上是史前的财产公有制,慢慢演变为文明时期的财产私有制。
在蒙昧阶段,人类靠采集水果和狩猎为生,劳动产品马上就消化掉了,谈不上有什么积蓄。再加上武器也不先进,捕猎动物不可能靠一人之力,都是集体劳动,所以这一时期的人们根本没什么财产,就算有点富余,也都算集体的私有财产的观念,在这里一点都找不到。就连一个人死后留下的东西,也是分配给全体成员,这就像在动物世界里,狮子们集体合作围捕猎物,成果是大家分享,没有哪只狮子会多藏一块肉。
自从人类学会饲养家畜和种植粮食,劳动产品就多起来,而且武器装备也有很大进步,尤其是弓箭的出现,他把人从集体劳动中解放出来,就算一个人也能够打猎,这样私有财产渐渐变多,遗产继承问题也就摆在人们面前。
在野蛮时期,财产公有依然是主导原则,不仅土地、生产工具、粮食都属于集体,就连遗产也是分配给全体成员,只是人们对这种做法越来越不满,所以就把继承人的范围缩小,只有跟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才有资格继承遗产。但不管怎么说,蒙昧阶段和野蛮阶段,实行的还是集体所有制,或者说是一种原始的共产主义。
直到野蛮时代晚期,人类解决了粮食问题,不仅能吃饱,还有大量的剩余,这样就激活了商品交易,有些人光通过买卖就能获得财富,于是贫富差异就出来了,追求私有财产的欲望,也正式出现在遗产继承上。这时候就不是整个家族都有份,只有那些代表自己生命延续的亲生子女,才有资格获得财产。古希腊的梭伦立法、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或者是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都做出了这种规定。人类的文明时代,就这样与财产私有制携手到来。
到这里,《古代社会》的介绍就完毕了。在摩尔根笔下,人类社会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趋势,人类劳动谋生的技能也不断提高,政治活动逐步摆脱血缘关系的影响,家庭越来越朝着一夫一妻的模式发展,财产制度也往私有制的方向前进,这也是摩尔根社会进化理论的核心内容。
《古代社会》出版后,有两个特别大的影响。第一个影响发生在人类学领域,因为摩尔根对印第安人部落如此熟悉,他对野蛮部落的亲属制度进行了系统分类,为后人进一步研究铺平道路。另一个重要影响在开头已经讲过,就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启发。摩尔根对整个人类文明的理解,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不谋而合。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也是在《古代社会》的启发下写成的。《古代社会》这本书,也被马克思主义者奉为经典,得到广泛研读。
好,《古代社会》这本书就为你解读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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