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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场镜像》:衙门日记里的潜规则,晚清官僚机器运作的解剖学视角
铛铛铃2025-09-17【历史】724人已围观
简介
今天要为您解读的书叫《晚清官场镜像》,副标题是《杜凤治日记研究》。这个杜凤治何许人也?他是一个小官。1814年,杜凤治出生于今浙江绍兴,31岁中举,53岁前往广东,先后担任广宁、四会、南海等地知县,1880年辞职还乡,结束官宦生涯。算起来,杜凤治总共当了13年官,而且还是通常所说的七品芝麻官,在清代的官品序列中位于中下层。论履历、论政绩、论地位,像他这样的官一抓一大把,实在没什么稀奇。
稀奇的是,杜凤治热衷于写日记。他做官期间公务繁忙,却几乎每天记日记。现存的杜凤治日记多达40本,数百万字,原稿保存在广州中山大学。2007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过一套日记影印本。日记既记录了杜凤治当官这些年的经历,也广泛记录了广东各级官员的所作所为。日记的内容涵盖征收田赋、缉拿盗匪、审理案件、官场内幕、中外交涉,涉及面之广、记录之丰富详细,堪称一部晚清官场生态的百科全书。
可以说,作为官员的杜凤治毫不起眼,跟同时期的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完全不在一个等量级上,但他的日记具有极高价值,是我们了解晚清官场的重要史料。有鉴于此,中国近代史学者、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邱捷用20多年时间整理和研究杜凤治日记,写下了这本《晚清官场镜像》。本书以杜凤治的官宦生涯为主线,揭示出晚清官场的运作方式及特点,并分析了其背后的制度和社会原因。
接下来,我就围绕州县官的工作内容、州县官的日常支出及其各种收入三个部分讲述这本书。最后,我还会总结晚清官场运作的两大特点。
好,现在讲第一部分,州县官的工作内容。首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州县官,清朝将地方行政机关分为三级,第一级称为省,第二级府或州,第三级县,这后面两级统称州县,其官员一般就叫州县官,相当于今天的县长或者县级市市长。本书主人公杜凤治于清同治5年,即1866年到广东惠宁担任知县,此后又掌管过四会县、南海县、罗定州等地,是一名标准的州县官。
那州县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呢?可分为四大类:一、征收田赋;二、缉拿盗匪和处理民间纠纷;三、举行科举考试;以及四、对外交涉。
先讲州县官最重要的职责——征收田赋。中国以农立国,不论哪个朝代,田赋都是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清朝也不例外。当然,皇亲国戚、封疆大吏不可能亲自征收,所以任务就落在了州县官身上。这差事可不轻松。首先从人之常情来讲,农户就不会心甘情愿把辛辛苦苦种的粮交给官府。杜凤治当知县十多年,很少见过主动上缴粮食的,大家都是能躲则躲。很多时候,州县官得带着差役甚至士兵下乡,才能推动征收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又加重了工作难度,按规定,田赋应当由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地主缴纳。问题是杜凤治来广东前,当地有人响应太平天国运动,导致清廷镇压战乱中,包括土地册及在内的官方档案大量损毁,很多土地无法确定所有者,地主都找不到向谁征田赋去。而且广东习俗,民间买卖土地不用向官府报备,所以哪怕你拿着土地册及找到原地主,他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地我已经卖了,凭什么交粮呢?”
更让州县官头疼的是,富户、土豪等本地士绅背后往往有强大的宗族势力,他们团结一致,对田赋能拖就拖,被官府催逼得急了,不惜公开对抗。例如南海县有一个李姓村落,几十年拒缴田赋,这个村还组织起宗族武装,修筑围墙碉堡,对付下乡征剿的差役。这将州县官推入了两难境地,征不到田赋,上司怪罪乌纱帽不保;可把本地士绅逼急了,酿成群体性事件,惊动朝廷,自己同样吃不了兜着走。杜凤治初入官场就吃过这个亏,当时他在广宁,也就是今肇庆市广宁县当知县,他不讲情面,严厉催征,得罪了士绅,结果广宁市绅上省城控告杜凤治欺压良民,迫使其调离。之后杜凤治学乖了,征收田赋时,先跟士绅协商,官府少收点,士绅多交点,各退一步。
当然,州县官毕竟有权力,对那些软硬不吃的士绅,一般还是敢于使用强制手段的。举个例子,广东东部的潮州历来民风彪悍,有的大户人家还凭借武力拒不纳粮。同治8年,杜凤治受命以委员的身份前往征收,他带着差役和兵勇,一到潮州地面,就威胁当地士绅说:“3日不交粮,我就把你们房子烧了。”他还指使手下打骂抓人,抢夺耕牛农具存粮,有的士绅家庭男主人跑了,杜凤治干脆羁押他的老婆孩子,带上枷锁逼其现身。杜凤治在潮州待了七个月,征到的田赋折合约8万2千两白银,占历年积欠的一半。潮州士绅自然对他深恶痛绝,却无可奈何,因为这一次杜凤治有上级官府撑腰,任凭士绅怎么控告都无济于事。
再来看州县官的另一项工作内容——缉拿盗匪和处理民间纠纷,维持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原本就是州县官的职责,在广东尤其如此。晚清时,广东有“盗甲天下”之称,意思是强盗、土匪特别多,抢劫案、谋杀案层出不穷。杜凤治任南海知县期间,有一天半夜,二三十名盗贼明火执仗闯入巡检署,把财物、衣服全部抢走。巡检署是负责抓捕盗匪的,居然遭到公然抢劫,可见广东的盗匪嚣张到什么程度。这么丢脸的事,杜凤治不敢如实禀告,他编了个财物被盗贼偷走的理由搪塞上司。
当然,这并非常规操作,因为清廷对抢劫案有严格规定,案件发生后,州县官应当立即勘验,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破不了案,可申请延期,最多延期三次还不行,这官你就别当了。然而这种要求是脱离实际的,杜凤治在南海县,也就是今佛山市南海区当知县时,每月接到的报案数有二三十起,以他的精力和人手,根本应付不过来。州县官的策略是,对没有产生社会影响力的案子,尽量不立案、不上报,以免麻烦。凡是立案的从速办理,怎么从速呢?刑讯逼供。清朝司法非常重视口供,只要疑犯认罪,不管有没有证据都能结案,所以州县官往往对疑犯施加酷刑,甚至拘捕其家人,迫使他尽快在罪状上签字画押。
你可能要问,如果上级衙门核实案件时,疑犯翻供呢?好办,上级衙门的操作是:“你翻供对吧,发回州县重审。”那又是一轮刑讯逼供啊,有几个受得住呢?州县官还有个绝招叫“借盗销案”,就是把多起抢劫案推到一两名盗匪身上,这样一来就能消掉许多案子。那盗匪为什么会配合呢?因为州县官会威逼利诱说:“反正你难逃一死,如果多认几个命案,我不仅不用刑,还好吃好喝供着。”这样的事儿杜凤治没少干,上司还指点他说:“案卷别写得太周密,让人一看就是精心编织的,故意留点破绽才好。”
在这种情况下,错案冤案是免不了的,但对州县官来说,老百姓没多少能量,受了冤屈也投诉无门,不至于惊动朝廷。而朝廷呢,只要田赋收得上来,老百姓不造反,出几个冤假错案算什么,朝廷根本不在乎。
处理民间纠纷时,州县官也秉持同样思路。需要说明的是,清代司法不区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所以除了抢劫案,因为破坏社会秩序,需专门处置,其他案件,如争夺财产、买卖人口、强奸妇女、邻里冲突等,一律当民间纠纷来处理。对这类案件,州县官的态度是,如果无利可图,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方说来衙门控告遭人强奸的,多为寡妇、孤女,从他们身上榨不出多少油水,杜凤治通常不予采信。万一有人不依不饶,非要打官司呢?杜凤治会把写状子的讼师抓起来,逼他劝原告撤诉,否则就惩罚讼师。
州县官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处理民间纠纷,是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举行科举考试。清代科考分为三级,县试、会试和殿试,其中县试为第一级,属于基础选拔,每年一次,通过县试,才有资格参加进一步的考试。县试通常由州县官主持,同治9年,杜凤治主持广宁县县试,那年共有840名考生,从命题到阅卷再到放榜,杜凤治皆亲力亲为,忙活了大半个月。文试刚结束,武试接踵而至,杜凤治亲临校场,评定应试者武艺,这又得十来天。算起来,杜凤治前后花了一个多月。广宁还算普通县城,他担任南海知县时,应考者动辄七八千,更是劳神费力。所以科考期间,州县官会减少处理其他事务的时间,谁要是这时候来打官司,州县官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
除了一种——洋人事务,对外交涉,州县官就不敢掉以轻心了。其实,像杜凤治这样不懂英语、不通西学的官僚,对洋人内心是抵触的,可在广东做官,这又无法避免。广东省会广州,是清廷最早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城内设有各国领事馆,洋人众多,杜凤治任职南海时,没少跟他们打交道。因为广州最繁华地段,中外商铺林立的西关,就隶属南海县管辖,外国领事会为各种事项求见两广总督或广东巡抚,而督府怕事都推给杜凤治这个南海知县。可杜凤治又没受过外事培训,如何应付?领事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就嚷嚷着进京告御状,弄得杜凤治大为头疼。
通常情况下,督府都会指示州县按洋人的意思办。杜凤治日记记载,光绪3年,广东赤溪镇发生命案,一群盗匪抢劫一艘民船,还杀了人,时任两广总督刘坤一下令严办。殊不知这群盗匪是受法国传教士庇护的教民,结果法国领事出面干涉,为息事宁人,刘坤一让地方官放人了事。杜凤治据此讽刺,刘坤一怕洋人怕得要命,可他自己又能强到哪儿去呢?有一次,英国副领事说:“你们南海县曾经向我们收取一笔不合理的税,应当返还。”杜凤治表示:“那是前任知县干的,你找他去。”可副领事不依不饶,杜凤治没有记录是否归还那笔钱,按常理推断,他应该还了,否则一定会在日记里炫耀。
清朝官员对付不了洋人,对付假洋鬼子倒有的是办法。同治13年2月,美国驻广州领事离任,其华人翻译被领事馆辞退,两广总督瑞麟得到消息,当面指示杜凤治逮捕此人。两个月后,这名翻译在羁押所病死。
到这里,州县官承担的主要职责就介绍完了。可以看出,其工作内容涉及税收、司法、考试、外交等方方面面。此外,如遇洪水灾荒,州县官要组织救援,逢年过节要主持各种仪式,高官来视察,还要迎来送往。总之,州县官公务繁忙,一刻不得闲。有一阵,杜凤治请了几天病假,刚复出,上司就跟他说:“知县是不能生病的呀,你看你病了才几天,公务已经堆积如山了。”
那么问题来了,工作内容如此广泛,任务又如此繁重,州县官有能力处理吗?答案藏在州县官的账本里。
第二部分,州县官的日常开支,我就来讨论这个问题。杜凤治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自己的日常开支,其中有一类颇为引人注目,那就是雇佣幕僚的费用。哎,当个州县官还得自掏腰包请帮手,没办法,谁让朝廷配备的幕僚班子不给力呢。清代制度,知县统管全县事务,其幕僚包括县丞一名,相当于副县长、主簿一名,负责撰写和管理文书,此外还有缉拿盗匪的巡检、管理监狱的典史等等,这些人的职责是辅佐知县处理杂事,所以统称佐杂。从这个称呼就能看出,佐杂能力差、地位低,多为三教九流之徒,你像典使连官品都没有,严格来讲都不算个官,州县官靠这种人打理政务,实在是不放心。何况佐杂的数量也有限,据本书作者统计,晚清共有一千三百十四个县,而朝廷设置的佐杂官有多少呢?县丞345名、典史1307名、巡检908名、主簿更少55名。换言之,很多州县官连个幕僚班子都凑不齐。那怎么办?只能自己聘请幕僚。好在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产业,尤其浙江绍兴盛产优秀幕僚,及大名鼎鼎的绍兴师爷,而我们的主人公杜凤治正是浙江人,他聘用的自然是绍兴师爷。
师爷分很多种,最重要的是钱谷和刑名两类。钱谷师爷主管钱粮会计,说白了就是替州县官管钱袋子,刑名师爷负责处理案件、确定罪名,州县官的判词往往出自他们之手。由于专业性强,钱谷师爷和刑名师爷的佣金非常高。杜凤治在广宁当知县时,请一位师爷兼办钱谷和刑名,年薪为1200两白银,外加每月12两伙食费。梳理南海知县时,因公务太多,杜凤治请了七位师爷分管钱谷和刑名,每年需要支付6200两银子作为佣金。此外,杜凤治还要聘请书启师爷处理公文、阅文师爷批阅科考试卷、收粮师爷监督田赋征收等等,这类师爷便宜些,年薪大多为120两银子,但累加起来开支也很大。接下来光聘请师爷这一项,杜凤治每年的开支就能达到上万两白银,这主要是因为南海是大县,幕僚不够,知县忙不过来。如果换成普通州县,则可以少请些幕僚,但普通州县的收入会大幅度下降,州县官的负担依然很重。
所以他们老琢磨着怎么减少开支,最省钱的办法莫过于任用亲戚。杜凤治在罗定州当知州前,古师爷就请的自家女婿,费用比请师爷便宜了一大半。杜凤治的儿子、侄子也常年在衙门里当差,有的管账,有的收粮,有的阅卷。任用亲属的好处可不止于节省费用,相比外人,亲属总是更可靠的,州县官想谋取什么利益,通常都交给亲属去办,一些事情州县官本人不便出面,亲属挡在前面也好遮人耳目。例如,杜凤治的妻子、儿女都曾收受外人礼物和钱财,送礼者看中的自然是他们身后的那位县太爷。
当然,身处官场这张巨大网络的州县官,既是收礼人,也是送礼人。按照晚清官场的潜规则,他方方面面都得打点到,州县官打点的对象大致有三:及京官、上司及主管教育的官员。
先讲京官,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州县官想在地方上站稳,京城里就得有靠山。从咸丰5年到同治5年,为谋求官职,杜凤治在北京呆了十多年,四处奔走,结交了不少官员,其中最有价值的当属晚清名臣潘祖荫。潘祖荫,江苏人,出身官宦世家,22岁即考中探花进了翰林院,此后历任国子监祭酒、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刑部侍郎、礼部尚书等职,他还是精研讲官,定期为皇帝讲解经史、子集。杜凤治通过关系拜潘祖荫为师,这对杜凤治太重要了。杜凤治只是举人,靠捐官,也就是花钱买官才获得五品衔,这样的人在晚清官场数不胜数,多数人的命运是一辈子顶着个空衔,真想捞个一官半职,门儿都没有。杜凤治很幸运,他搭上了潘祖荫这条线,而后者对学生很关照。同治5年,吏部任命杜凤治为广东广宁县知县,就同潘祖荫在背后运作有关。可以说,没有潘祖荫,杜凤治很可能挤不进官场,将在贫穷落魄中度过一生。拜师的意义可见一斑。发迹后,杜凤治自然要投桃报李,按清朝官场规矩,每逢冬天,杜凤治以买炭取暖为名,送潘祖荫一笔钱,这叫“炭敬”;夏天则要买冰降温,叫“冰敬”。潘祖荫本人或亲属生日,杜凤治也有所表示。反过来,潘祖荫会以想购买某善本、某真本的名义,向杜凤治借钱,说是借,其实是不用还的。
杜凤治攀附的京官不止潘祖荫,有件事很能反映他经营人脉的手段。同治12年,杜凤治60大寿,上司和同僚纷纷写对联庆贺,其中一幅由直隶总督李鸿章编撰,军机大臣、工部尚书李鸿藻书写,底下还有多位四品以上官员联署签名。一个小小的州县官过生日,居然惊动国之重臣,这是不多见的。杜凤治趁此机会展示能量,对自己立足于广东官场颇有益处。
当然了,就算朝中有人,州县官也必须打点好上司,毕竟县官不如现管。清代州县官的上司,包括总督、巡抚、布政使、道员、知府等,谁都不能得罪。例如赵罗道道员方俊师是外放京官,以贪财著称,除了例行的炭敬、冰敬及过生日收礼,连儿子进京赶考也要下属送路费。方俊师还曾一次性向杜凤治索银2200两,说跑官系用,杜凤治对此颇有怨言,又不敢抗拒,因为道员是州县官的顶头上司,他要给你小鞋穿,日子就很难过了。
不过按清代制度,道员和知府无权任免州县官,这个权力由督抚一级的封疆大吏掌握,对他们州县官就更不敢怠慢。杜凤治前后遇到过三任两广总督,第一任瑞麟,满洲正蓝旗人,干了10年。从杜凤治的日记看,瑞麟深谙官场之道,他对待洋人妥协退让,只求相安无事,对待百姓声色俱厉,官架子十足,对待下属则亲切宽厚,只要遵守官场潜规则,哪怕你是贪官污吏,也绝不会刁难。什么潜规则呢?按时送礼呗。清代官员送礼分两类,一类叫“干礼”,就是银子,还有一类叫“水礼”,及物品。炭敬和冰敬多为干礼,生日礼和节日礼则两者兼备。同治11年,瑞麟庆生,杜凤治就赠送金银、珠宝、绸缎等,总价值超过3200两白银。这就够了?想简单了,总督的亲戚、幕僚乃至仆人,州县官也要照顾到。同治12年,瑞麟添了个孙女,杜凤治等官员也都献上厚礼。有一次瑞麟摆宴席请下属吃饭,席间杜凤治给伺候他的仆人赏了点小费,每次去瑞麟府上拜访,给看门人几两银子更是免不了的,否则你连总督大人的面都见不着。
送礼还是门技术活,送多送少都有讲究。州县官给总督和巡抚送的礼,价值绝不能超过道员,不然置你的顶头上司于何地?可有时候又得多送,同治13年,瑞麟病逝,按规矩,杜凤治只需要送420两银子,但考虑到自己能获得南海知县这个肥缺,是瑞麟推荐的结果,于是送了520两,以示知恩图报。
都府以下还有布政使、按察使等地方大员,州县官都得按时送礼。可以说这占据了州县官日常开支的一大半。以同治11年为例,杜凤治给两广总督送的礼,总价值为白银1万一千一百一十四两,广东巡抚三千四百四十五两,按察使一千三百五十五两,布政使八百二十三两,加上其他的,这一年光给上司送礼,杜凤治就花了2万2千两白银。
州县官还得给主管教育的官员送礼,这主要有两类,学政和主考。清代每个省都有一名学政,掌管全省教育事务,学政由朝廷直接委派,多为翰林院编修,他们品级较低,地位却很高,能同督府这样的封疆大吏平起平坐。可有意思的是,对这些以清雅高贵自居的翰林,杜凤治在日记里最常用的评价是“爱财如命”,跟市侩没两样。比如一个名叫吴树宝的学政,主持科考时公然受贿,只要钱给够,考生找枪手替考,他只当没看见。还有个叫胡瑞兰的学政,离任前州县官送给他3200两银子做路费,他嫌少,索要5200两,直到督府出面打圆场,他才收下。学政的贪婪很好理解,作为翰林,他们穷得叮当响,好不容易外放学政还不捞一把。杜凤治透露,做一任学政,攒七八万两银子不成问题。学政好歹有3年任期,能慢慢攒钱,主考官则是朝廷派往各省监督科考的,考完即回京,他们时间更有限,所以吃相更难看。同治12年,一个名叫周冠的翰林来广东当主考官,州县官办宴席招待,被他拒绝,要求付现钱。按惯例,主考官每日伙食费九两,州县官狮子大开口加到十七两,放榜后周冠还赖着不走,好让州县官再多送些银子,这副德行连老于世故的杜凤治都看不下去了,在日记里评价此人“要钱不要脸”。为打发这些穷翰林,州县官的日常开支又要多出一大笔。
此外,有官员路过本县,州县官要负责迎来送往,遇到灾荒,州县官要带头捐献,就连官署的房屋坏了,整修费也得州县官掏,这简直是个无底洞啊。
总结下来,从雇佣幕僚,到打点各级官员,再到各类杂费,州县官每年至少要支出3万2千两白银。此外,在封建时代,州县官还要担负奉养整个家族的重任,家乡有什么事,比如修建祠堂、铺路搭桥,也要出一份钱,这样州县官的支出就更多了。
问题来了,以州县官的正式收入够用吗?我先把结论摆出来,肯定不够。州县官必须另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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