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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女人》:禁书之名不符,劳伦斯成熟之作
铛铛铃2025-09-23【文学】334人已围观
简介
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英国作家 D·H·劳伦斯的代表作《恋爱中的女人》。
说起劳伦斯,很多读者立刻就会想到“小黄书”。毕竟,对于不太熟悉劳伦斯的读者们来说,这不就是个写色情小说的二流作家吗?
如果不“色情”,他的小说怎么会有那么多让人想入非非的性爱描写?
如果不“色情”,他的小说怎么会一部接着一部被禁掉?《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这部《恋爱中的女人》,在当时的英国全都被列为禁书。
话说回来,《恋爱中的女人》被禁,其实是一件有些冤枉的事情,因为它既不色情,也不奔放,甚至还有些寡淡。
《恋爱中的女人》会被禁掉,是因为受到了它的姐妹篇《虹》的牵连。
1915年,《虹》刚出版没多久,伦敦的法院立刻就用“淫秽罪”的罪名起诉了出版这本书的出版社,勒令他们立即销毁所有还没卖掉的《虹》,甚至连那些已经被卖出去的书,也要想办法追回来销毁。
这个事情,让当时英国的出版社全都闻劳伦斯色变,根本就没人再敢出版他的书。
所以几年以后,当《恋爱中的女人》完成之后,根本就没有出版社敢接劳伦斯这一单。
这么说来,大家难免会想,《恋爱中的女人》的尺度肯定也是非常惊世骇俗的。
可情况恰恰相反,里面并没有什么大尺度的色情描写,甚至连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都没有。整本书通读下来,更像是一本探索理智和情感问题的哲理小说。
小说以厄秀拉和戈真两姐妹为中心,讲述了她们波折重重的恋爱经历。
姐姐厄秀拉是一位智慧而沉静的中学教师,她和当地的督学伯金相爱。可问题是,厄秀拉想要的是一种非常热烈的爱,充满激情和占有欲,因为她想要完完整整地占有自己的爱人,包括身体和心灵。可伯金呢,却想要一种超凡脱俗、没有任何约束的自由之爱。
再来说妹妹戈真,她是个艺术家,爱上了矿区的企业家杰拉德。她的爱就像是狂风暴雨一样剧烈,然而,激情过后,幸福没有到来,来的是无穷无尽的痛苦。
与把色情描写轰轰烈烈进行到底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比起来,《恋爱中的女人》确实非常低调。可就是这么一部低调的小说,却被公认是劳伦斯最深刻也最成熟的杰作。
如果我们想要真正了解劳伦斯,就绕不开《恋爱中的女人》。
那么厄秀拉和戈真的爱情到底会走向什么样的结局?通过厄秀拉和戈真各自的爱情故事,劳伦斯到底想要讲述什么呢?
接下来,就请大家跟随我的声音,走进《恋爱中的女人》。
它是现代的该隐。
在劳伦斯的作品里,我们总是能看到在现代工业文明的影响下变得扭曲的人。他们拥有体面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熟悉现代社会的生存法则,他们使用科技和理性的武器征服自然、践踏自然,就像是《恋爱中的女人》里的杰拉德一样。
杰拉德是矿主的儿子,同时也是一位现代的企业家。杰拉德长得英俊潇洒,身材强壮有力,还有一头美丽的金色头发,俊美的好像阿波罗一样。可杰拉德的本质,却是一个残酷无情的资本家。当他接手了父亲的矿区,立刻开始大刀阔斧的现代企业改革。
“基督教的爱和自我牺牲早就已经过时了。人与人的平等,很显然这是不存在的。人道主义太可笑了,人类不过是纯粹的工具罢了。”
杰拉德疯狂地剥削着矿区里的劳工,不给他们任何喘息的机会。那些白发苍苍的老经理和老职员,还有步履蹒跚的退休工人,对于杰拉德来说都是废物,所以杰拉德毫不留情地打发了他们。
另一方面,杰拉德开始了他的重大改革。他请来了工程师,引进了美国的新机器,给矿区建了一座发电厂。随着机器的普及,矿工们的工作情况也发生了改变。原本的小作坊变成了现在的大工厂,工程师控制着工厂的运行,矿工彻彻底底沦为了流水线上的螺丝钉,他们只是机器和工具,在地底下重复着枯燥而艰苦的工作。
杰拉德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企业化的生产制度让煤矿的产量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他胜利了,他站在了权力的最顶端。
在《恋爱中的女人》里,有一个非常经典的场景。有一天,杰拉德骑着他的马在铁路旁边散步,他轻车熟路地驾驭着他的马,而那匹枣红色的马也舒缓地甩着它的尾巴,这样的画面看上去非常的诗情画意。然而,火车沿着铁路吭哧吭哧地开了过来。马很不喜欢火车的声音,它开始往后退,生怕这种发出巨响的庞然大物会伤害自己。可是杰拉德却把它拉了回来。火车越来越近,吭哧吭哧的声音也越来越响,这声音又陌生又恐怖,马吓得浑身发抖。可是杰拉德的脸上带着轻松的微笑,他死死地拉着缰绳,逼迫这匹马再一次回到铁轨旁边。火车一个急转弯,各节车厢咣当咣当的声音震耳欲聋。这匹马的恐惧已经到达了顶点,它喘着粗气,低声地咆哮着。由于杰拉德的拉扯,它只能痛苦地在原地打转。杰拉德绝不动摇,他就像一个磁铁一样,牢牢地坐在马上。为了阻止马后退逃跑,他甚至用尖锐的马刺刺破了马的肚子,鲜红的血液流了下来。
之所以说这个场景非常经典,是因为它充分表现了杰拉德充满侵略性的个性。对他来说,大自然、矿区、企业里的职工其实都是那匹马,而他就是那个骑马的人。再桀骜不驯的马匹,也会被他尖锐的马刺扎得鲜血淋漓,乖乖俯首称臣。
可即便是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杰拉德的内心还是涌动起深深的恐惧。他走到镜子前面,久久的凝视自己的面孔,他想透过自己的面孔,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寻找到一点什么东西。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内在空空如也。他的思维很活跃,他读书,他吸收知识,他想用这些东西充盈自己的生命,可很快他就明白了,这些东西都是没有用的,它们不能拯救他内心的空虚和恐惧。
杰拉德生命中的这种虚空,其实来源于他的原罪。
杰拉德的好朋友伯金曾经把他比作是该隐。该隐是谁呢?该隐是圣经里的人物,亚当和夏娃的第一个孩子,因为憎恨弟弟亚伯,竟然杀害了自己的弟弟。那为什么伯金要说杰拉德是该隐呢?原来在杰拉德很小的时候,他和弟弟在马厩里发现了一支手枪,他们以为这支手枪已经不能用了。杰拉德让弟弟看向枪口的时候,竟然下意识扣动了扳机。就这样,杰拉德在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误杀了自己的弟弟。
杀死兄弟的罪,成为了杰拉德的原罪。杰拉德痛苦地活着,背负着沉重的罪恶感,就好像脖子上吊着一块残忍的记忆磨盘。
杰拉德就好像是西方现代工业文明的化身,在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最残酷无情的一面。可是劳伦斯赋予了杰拉德这个人物形象更沉重的罪恶,那不仅仅是现代工业制度的理性之罪,还是人性和宗教之罪,来自欧洲基督教文化传统那人性深处最深刻的原罪,以一种最具体的方式降临在杰拉德的身上。他就是现代的该隐,他杀了自己的亲弟弟,他注定要被打落深渊。
欲望杀死生命。
不过命运给了杰拉德一个小小的出口,那就是女人。杰拉德发现,和女人寻欢作乐可以让他短暂的获得解脱,强烈的欲望和情感可以麻痹他的痛苦和虚无,让她感受到稍纵即逝的快乐。但是这里有个问题,杰拉德很容易移情别恋,他很难对同一个女人保持长久的兴趣,所以女人对他来说终究是无足轻重的事物。这就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杰拉德喜欢女人,他追求女人,又很快对到手的女人失去兴趣,然后一刀两断,直到下一次他喜欢上另一个女人,然后又厌倦,如此周而复始。普通的男女之情越来越不能激起他的兴趣,所以他必须要越来越强烈的精神刺激,激发起身体的欲望。
直到杰拉德遇到戈真。
戈真是个艺术家,和温柔沉静的姐姐厄秀拉不同,戈真的性格张扬而热烈,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大概就是戈真每次出场时艳丽夺目的衣着了,尤其是她那些色彩鲜艳的袜子。小说的一开头,戈真穿着绿色的裙子,搭配着草绿色的长筒袜,穿过灰暗肮脏的矿区街道,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矿区那些灰扑扑的妇女,忍不住用惊讶、羡慕还有嫉妒的眼神看着戈真。还有一次,戈真穿着深红色的长筒袜走过矿区,引起两个矿工非常下流的讨论,他们紧紧盯着戈真那深红色的袜子,甚至大胆地说,他想要得到这个穿着红袜子的女人。可以说,鲜艳的穿着,特别是那双抓人眼球的红袜子,就是戈真性格的重要象征。红色的袜子就好像是情欲和激情的代表,而穿红袜子的戈真就像是欲望的化身,它像是熊熊燃烧的一团火焰,它就是情欲,它就是激情。
同杰拉德非常相似,戈真也拥有非常强大的生命意志。有一次,戈真和厄秀拉在野外遇到了牛群,厄秀拉非常紧张,唯恐这些牛群会攻击自己。可是戈真却毫不畏惧,她舒展开自己的手臂,高高的昂起自己的头颅,着了魔似的在牛群面前开始跳舞,她的身体沉浸在一种濒临疯狂的兴奋之中,在牛群的面前激烈地摆动着。牛群被戈真给震慑住了,他们就像中了戈真的魔,呆呆地凝视着她。戈真轻轻的抚摸着这些牛,她感到混合着恐惧和兴奋的热流,就这样传遍了她的全身。
所以当戈真看到杰拉德驯马的一幕,她并不像别人那样惊恐,她看着那匹马血迹斑斑的伤口,体验到了一种狂风暴雨式的感情。她被杰拉德那危险而迷人的狼一样的气质给吸引了,她意识到自己和杰拉德很可能是同一种人,他们的血液里天生就带着一种对权力征服还有毁灭的狂热。
杰拉德用他的强力甚至是暴力,驯服了那匹野性的马,显示了他的绝对权威。杰拉德的力量让戈真羡慕、崇拜还有心醉神迷。再到后来有一次,杰拉德和戈真一起制服一只兔子,这只兔子看似柔弱娇小,实则充满野性,疯狂挣扎的兔子抓破了戈真的手腕,很快也把杰拉德的手腕撕开了一道口子。通过彼此的伤口,杰拉德彻底爱上了戈真。戈真手腕上红色的伤痕,飞快的在杰拉德的脑海中划过,撕破了他如同钢铁一般的意志。这道红色的伤口划过他内心的深渊,深红色的情欲在他的心灵涌动。可以说他们手上的伤痕就是一种嗜血的隐喻,通过这个带血的伤痕,杰拉德和戈真同时意识到他们是同一种人,他们追逐欲望,天性里带着赌徒一样的狂热。
所以疯狂的野牛之舞也好,血腥的驯马也罢,或者是被野兔撕开的伤口,他们都说明,杰拉德和戈真的爱,是血腥而危险的,激情和毁灭欲糅合在一起。这对爱人的关系,本身就是一场猎人和猎物的厮杀。
因此,杰拉德和戈真的爱情最终走向了毁灭和死亡。杰拉德想要像驯服那匹马一样征服戈真,他疯狂的扑向戈真,渴望在戈真身上找到生命的救赎。但问题是,戈真并不是那匹任他征服的马,戈真的爱同样高傲,充满侵略性和征服欲。在这场欲望的博弈里,戈真首先厌倦了杰拉德,抛弃了杰拉德。痛苦的杰拉德就像刺伤那匹马一样,想要毁掉戈真,他在雪地里恶狠狠地掐住戈真的脖子,可最后,在彻底的毁灭和死亡来临之前,杰拉德却泄气了。爱情、欲望、征服、活着,在生命的虚无面前,这些东西还有什么意义呢?杰拉德松开了戈真,茫然的走进雪山的深处,葬身在冰冷的雪地里。
精神已经病入膏肓。
在劳伦斯的笔下,现代人的理性和知识都已经成为了非常病态的东西。比如书里另一位非常重要的女性,赫尔曼妮。
赫尔曼妮不仅是个贵族,还是个知识分子,可赫尔曼妮却是一个性格非常扭曲的人。她的脸美丽而苍白,发型显得非常沉重,而更加沉重的是她的帽子。书里不止一次写到,赫尔曼妮的出场总是顶着一顶非常巨大的华丽帽子,所以当人们看到赫尔曼妮,总是会忍不住的被她沉重的头部吓了一跳。要知道,在西方的文化里,头部象征着理性和知识,而身体的下半部分象征着欲望和生殖,头部自然而然就是更高级的部位了。可是在赫尔曼妮这里,情况完全颠倒过来,知识和理性已经堕落,变成了毫无生命力的东西,知识成为了她控制一切的工具。比如她深深的爱着当地的督学伯金,伯金知道的一切她都要知道,伯金看的书她都要看过,伯金谈到的社会理论,她也一定要表现的了如指掌。如果伯金看了一本她不知道的书,伯金不告诉她某幅画的秘密,赫尔曼妮就会感受到汲取知识失败的焦虑和痛苦。
赫尔曼妮实际上就是一个被理性和知识包裹起来的空洞又忧郁的女人,没有任何激情和生命力。因为贵族的身份和知识的傲慢,赫尔曼妮蛮横的想要占有伯金,可伯金根本不吃赫尔曼妮这一套。在他看来,赫尔曼妮这样的人空有一个僵化的头脑,他说:“你没有真实的身体,没有真实的生命,你只有你自己的意志,只有控制知识的欲望。”一旦赫尔曼妮对伯金的控制欲不能获得满足,她就感受到了窒息一般的痛苦,因为她没有内在的生命力,她想要通过占有她爱的伯金,获得完整的生命,一旦这种疯狂的占有欲受到挫折,强烈的爱就会立刻变成绝望的恨。在扭曲的欲望和死亡的激情里,赫尔曼妮最终歇斯底里地用书房里的金青石镇纸砸向了伯金,想要彻彻底底地摧毁这个人。
赫尔曼尼所爱的伯金真的如此完美吗?其实伯金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人物。什么是哈姆雷特式的人物呢?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叔叔杀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谋夺了国家的王位,身负血海深仇的哈姆雷特想要报仇,却因为种种原因犹豫不决,始终没能下定复仇的决心。伯金同样也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他愤世嫉俗,对社会上的种种现象都非常不满,总是有很多激愤的言论,然而他却从来没有采取过现实的行动。她对社会的不满,也只是停留在和朋友一起发发牢骚的地步。和赫尔曼妮之间的感情更是如此,赫尔曼妮疯狂的迷恋着伯金,伯金对此毫不知情吗?不,伯金不仅知道赫尔曼妮对自己的痴情,他更知道自己根本就不喜欢赫尔曼妮,很多时候,他甚至非常厌恶死缠烂打的赫尔曼妮。可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又享受着赫尔曼妮对他的追捧和爱恋,所以始终和赫尔曼妮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没有彻底断绝赫尔曼妮对他的痴恋。
伯金还是一位孤高的思想者,他厌恶各种世俗的男女关系,她觉得旧式的爱情关系,包括相爱、结婚、生子,简直就像是一种强制征兵,夫妻之间亲密的家庭生活让她觉得可怕,她想要一种更为冷静而自由的生活。她深深的爱着厄秀拉,可是她又不想被爱束缚,他想要爱情,却希望在和厄修拉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像一个人独处那样自由自在。可以说伯金实际上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他的精神和他的身体一样,他有着非常英俊的相貌,但她的身体苍白而羸弱,一不小心就会卧病在床。他的精神同样病入膏肓,他渴望着超越身体和两性的爱,可是她的不切实际却又让他陷入更大的虚无和绝望。
在伯金的身上,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人类和时代非常消极和厌倦的态度,就算是看到伦敦轰隆隆的电车,他都会感到一种末日来临的恐慌,这黑洞洞的巨大机器,不就象征着工业文明对人性的碾压和践踏吗?另一方面,他又对自然充满了无限的期待,就像小说里说的:“如果人类遭到了毁灭,如果我们这个种族,像索达姆城一样遭到了毁灭,但夜晚仍然会这样美丽,田野和森林也会依然如此美好,我也会感到满足的。让人类消失吧,由时间来决定创造的生意是不会终止的,它们只会存在于时间之中。”
美好的女性拯救堕落的人类。
对于这样的伯金,赫尔曼妮觉得他是个固执的孩子,杰拉德认为他是一个没有男子汉气概的人,是一个聪明的、喜欢异想天开却又不够现实的神奇人物。然而,在真正理解伯金的厄秀拉眼里,伯金是上帝的儿子。虽然她不赞同伯金的消极和厌世,但她深刻理解伯金的追求和痛苦。伯金痛恨人类的虚伪,怀疑人生的意义,疯狂的想要抛弃世俗的生活,而投身纯粹的精神世界,都是因为他和厄秀拉在价值取向上有着最根本的一致,那就是摆脱现代文明对自然人性的束缚。
可是和多愁善感又体弱多病的伯金不同,厄秀拉是一位堪称完美的女性。伯金是病态的,而厄秀拉是充满生命的,在她的身上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柔情似水的美,她的脸上就好像闪耀着清晨的柔光,她充满着女性的温柔气质,同时健康蓬勃。乍一见到厄秀拉,伯金就被吸引了,厄秀拉就像是一朵奇妙的花朵,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女性魅力。厄秀拉把追求她的男人看作是她的儿子林夕,他们的渴求、仰慕他们的勇气,就像一个母亲对她的孩子一样,为他们对生命的新发现感到惊喜。
伯金和厄秀拉之间矛盾的焦点是他们的爱情观。伯金认为个人的精神自由比爱情更重要,爱只是人类情感的一种,所以她既想要厄秀拉的爱情,又想和厄秀拉保持精神上的距离,以便维护自己精神的自由。厄秀拉却认为,爱情就是完完整整的拥有对方,从肉体到精神都要完全交融。为此,伯金和厄秀拉总是爆发激烈的争吵,只是争吵过后,温和而体贴的厄秀拉还是会温柔的告诉伯金:“我们和好吧。”
当伯金还在为虚无缥缈的爱和自由苦苦思索的时候,厄秀拉却告诉伯金:“爱不是别的什么东西,爱存在于身体里,亲吻、抚摸、拥抱还有性交都是爱,爱是和我们的身体还有生命联系在一起的。”厄秀拉的爱是一种精神和肉体互相包容的爱,温柔之中包含着坚韧的意志。
在故事的最后,厄秀拉不顾父亲的反对,毅然和伯金结婚,两个人一起离开了这个被矿区污染的英国乡村,他们一起抛弃了陈旧封闭的故乡,开始去探索未知的世界。这不正是厄秀拉和伯金共同的心声吗?
回顾整篇小说,我们可以看到,在劳恩斯这里,身体被赋予了非常崇高的意义。当人们已经习惯推崇精神的崇高,贬低肉体的欲望的时候,劳伦斯却认为,人类真正的解放应该是回归到自己的身体里面,就像是《恋爱中的女人》里面有个波西米亚艺术家,她说:“我最希望的一件事情,就是每天不用穿任何衣服,如果这么做的话,我就能感受到我自己的存在了。这样一来,人就可以真正的去感受事物,而不只是用眼睛去看。”
在劳伦斯这里,身体就是生命本身,知觉、记忆、智慧还有思想,都是和我们的身体连结在一起的。在这里,劳伦斯推崇一种像厄修拉这样的女性气质,戈真和赫尔曼尼确实也是女性,但她们实际上是被男性化的女性,她们野心勃勃,充满侵略性。在劳伦斯看来,现代文明的病态和扭曲,都是因为我们过度强调了男性的秩序,也就是知识、理性、科学、侵略、征服,这一切推到了极端就会导致毁灭。而女性气质则是意味着感性、直觉、情感、自然,回归生命本身的方法。
劳伦斯对男性和女性的这种区分,其实充满性别主义的色彩,但与传统的大男子主义不同,劳伦斯区别男性和女性,不是为了让男性统治女性,而是要我们重新发掘被忽视的女性气质,用女性气质来拯救男性。
因此,在《恋爱中的女人》中,杰拉德、戈真还有赫尔曼尼,就像是因为僵化的理性和知识而堕入深渊的现代人,他们都偏执的追逐着欲望和激情,也在不断消耗着生命的力量。唯有厄秀拉不同,厄秀拉的女性气质,还有她对身体、对生命、对世界的感性的认识方式,让她具有了能够开创新生命的力量。所以最终厄秀拉的爱拯救了伯金,让他摆脱了身体和精神的病弱,和厄秀拉一同奔向新的生活。
在离开英国的船上,厄秀拉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而伯金在厄秀拉的身上,也同样感受到了生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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